维生素A胶丸
通用名称:维生素A软胶囊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3020234
生产企业: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新昌制药厂
功能主治:用于治疗维生素A缺乏症,如夜盲症、干眼病、角膜软化症和皮肤粗糙等。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处方药 |
非处方药 |
|
| 商标 |
|
||
| 规格 |
25000IU*100粒 |
|
|
| 剂型 |
软胶囊剂 |
|
|
| 主要成分 |
维生素A醋酸酯。 |
人参、鹿茸(去毛,酥油制)、补骨脂(盐炒)、巴戟天(甘草水制)、当归、杜仲、牛膝、茯苓、菟丝子(盐炒)、黄芪(蜜炙)、龙眼肉、五味子(醋蒸)、黄柏、香附(醋制)、冬虫夏草。辅料为赋形剂蜂蜜。 |
|
| 性状 |
本品为软胶囊,内含黄色或深黄色油状液。 |
|
|
|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3020234 |
国药准字Z32020066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维生素A缺乏症,如夜盲症、干眼病、角膜软化症和皮肤粗糙等。 |
滋肾生精,益气,补血。用于肾精不足,气血两亏,目暗耳聋,腰腿酸软。 |
|
| 用法用量 |
1、严重维生素A缺乏症:口服成人每日10万单位,3日后改为每日5万单位,给药2周,然后每日1万到2万单位,再用药2月。2、轻度维生素A缺乏症:每日3万到5万单位,分2到3次口服,症状改善后减量。 |
口服,一次1丸,一日1~2次。 |
|
| 不良反应 |
推荐剂量未见不良反应。但摄入过量维生素A可致严重中毒,甚至死亡。 |
尚不明确 |
|
| 禁忌 |
慢性肾功能衰竭时慎用。 |
|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尚不明确 |
|
|
| 儿童用药 |
尚不明确 |
|
|
| 老人用药 |
尚不明确 |
|
|
|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
| 注意事项 |
1.长期大剂量应用可引起维生素A过多症,甚至发生急性或慢性中毒,以6个月至3岁的婴儿发生率最高。|2.婴幼儿对维生素A敏感,应谨慎使用。|3.老年人长期服用维生素A可能因视黄基醛清除延迟而致维生素A过量。|4.长期大剂量应用可引起齿龈出血、唇干裂。 |
1、忌油腻食物。2、凡胃火炽盛,肺有痰热,外感热病咳嗽痰多者慎用。3、服用本品同时不宜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4、孕妇慎用。5、本品宜饭前服用。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年老体弱者、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12、服用前应除去蜡皮、塑料球壳;本品可嚼服,也可分份吞服。 |
|
|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