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附暖宫丸
通用名称:艾附暖宫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55393
生产企业: 山西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理气补血,暖宫调经。用于子宫虚寒,月经量少、后错,经期腹痛,腰酸带下。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OTC甲类 |
非处方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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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 |
立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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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6g*6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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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丸剂(水蜜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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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本品成分为艾叶﹑白芍﹑川芎﹑当归﹑地黄﹑蜂蜜﹑黄芪﹑肉桂﹑吴茱萸﹑香附﹑续断。 |
人参、鹿茸(去毛,酥油制)、补骨脂(盐炒)、巴戟天(甘草水制)、当归、杜仲、牛膝、茯苓、菟丝子(盐炒)、黄芪(蜜炙)、龙眼肉、五味子(醋蒸)、黄柏、香附(醋制)、冬虫夏草。辅料为赋形剂蜂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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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本品为深褐色至黑色的水蜜丸;气微,味甘而后苦、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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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5393 |
国药准字Z320200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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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理气补血,暖宫调经。用于子宫虚寒,月经量少、后错,经期腹痛,腰酸带下。 |
滋肾生精,益气,补血。用于肾精不足,气血两亏,目暗耳聋,腰腿酸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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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水蜜丸一次1袋,一日2~3次。 |
口服,一次1丸,一日1~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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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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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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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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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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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更年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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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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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忌生冷食物,不宜洗凉水澡。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青春期少女及更年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过少,或经期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者应去医院就诊。6.治疗痛经,宜在经前3~5天开始服药,连服1周。如有生育要求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去医院就诊。8.治疗月经不调,服药1个月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油腻食物。2、凡胃火炽盛,肺有痰热,外感热病咳嗽痰多者慎用。3、服用本品同时不宜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4、孕妇慎用。5、本品宜饭前服用。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年老体弱者、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12、服用前应除去蜡皮、塑料球壳;本品可嚼服,也可分份吞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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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