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生素C钠胶囊
通用名称:维生素C钠胶囊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52413
生产企业: 广西圣保堂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维生素C补充剂。用于预防和治疗坏血病以及各种急、慢性传染疾病或其他疾病以增强机体抵抗力,病后恢复期、创伤愈合期及过敏性疾病的辅助治疗。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处方药 |
非处方药 |
|
| 商标 |
命之素 |
|
|
| 规格 |
112mg*30粒 |
|
|
| 剂型 |
胶囊剂 |
|
|
| 主要成分 |
L—抗坏血酸钠盐。 |
人参、鹿茸(去毛,酥油制)、补骨脂(盐炒)、巴戟天(甘草水制)、当归、杜仲、牛膝、茯苓、菟丝子(盐炒)、黄芪(蜜炙)、龙眼肉、五味子(醋蒸)、黄柏、香附(醋制)、冬虫夏草。辅料为赋形剂蜂蜜。 |
|
| 性状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类白色或微黄色粉末。 |
|
|
| 生产企业 |
广西圣保堂药业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2413 |
国药准字Z32020066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维生素C补充剂。用于预防和治疗坏血病以及各种急、慢性传染疾病或其他疾病以增强机体抵抗力,病后恢复期、创伤愈合期及过敏性疾病的辅助治疗。 |
滋肾生精,益气,补血。用于肾精不足,气血两亏,目暗耳聋,腰腿酸软。 |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3粒,一日1~3次。 |
口服,一次1丸,一日1~2次。 |
|
| 不良反应 |
1、长期服用(每日2~3g)可引起停药后坏血病。2、大量应用(每日1g以上)可引起皮肤红而亮、头痛、尿频。 |
尚不明确 |
|
| 禁忌 |
对本品任何成份过敏者禁用。 |
|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尚不明确。 |
|
|
| 儿童用药 |
尚不明确。 |
|
|
| 老人用药 |
尚不明确。 |
|
|
| 药理作用 |
本品参与体内糖的代谢及氧化还原过程;参与细胞间质的生成和血液的凝固,减低毛细血管脆性;参与解毒功能,增加对感染的抵抗力;能促进叶酸形成四氢叶酸,增加铁在肠道的吸收。 |
尚不明确 |
|
| 注意事项 |
1、本品可通过胎盘,并分泌入乳汁。2、对诊断的干扰。大量服用将影响以下诊断性试验的结果:(1)大便隐血可致假阳性;(2)能干扰血清乳酸脱氢酶和血清转氨酶浓度的自动分析结果;(3)尿糖(硫酸铜法)、葡萄糖(氧化酶法)均可致假阳性;(4)可使尿中草酸盐、尿酸盐和半胱氨酸等浓度增高;(5)血清胆红素浓度下降;(6)糖尿病(因维生素C可能干扰血糖定量)。(7)尿pH下降。3、下列情况慎用:(1)半胱氨酸尿症;(2)痛风;(3)高草酸盐尿症;(4)草酸盐沉积症;(5)尿酸盐性肾结石;(6)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可引起溶血性贫血);(7)血色病;(8)铁粒幼细胞性贫血或地中海贫血(可致铁吸收增加);(9)镰形红细胞贫血(可致溶血危象)。 |
1、忌油腻食物。2、凡胃火炽盛,肺有痰热,外感热病咳嗽痰多者慎用。3、服用本品同时不宜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4、孕妇慎用。5、本品宜饭前服用。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年老体弱者、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12、服用前应除去蜡皮、塑料球壳;本品可嚼服,也可分份吞服。 |
|
|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