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骨生血口服液
通用名称:强骨生血口服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25155
生产企业: 湖南天劲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功能主治:益气生血,滋补肝肾,填髓壮骨。用于气血不足,肝肾亏虚,面色萎黄,筋骨萎软;缺铁性贫血、小儿佝偻病,妇女妊娠缺钙,骨质疏松见上述证候者。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OTC乙类 |
非处方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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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 |
天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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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10ml*15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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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合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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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骨液、党参、黄芪、灵芝、大枣、黑木耳。辅料为蔗糖、阿斯帕坦。 |
人参、鹿茸(去毛,酥油制)、补骨脂(盐炒)、巴戟天(甘草水制)、当归、杜仲、牛膝、茯苓、菟丝子(盐炒)、黄芪(蜜炙)、龙眼肉、五味子(醋蒸)、黄柏、香附(醋制)、冬虫夏草。辅料为赋形剂蜂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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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本品为黄棕色液体;味甜、微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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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5155 |
国药准字Z320200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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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益气生血,滋补肝肾,填髓壮骨。用于气血不足,肝肾亏虚,面色萎黄,筋骨萎软;缺铁性贫血、小儿佝偻病,妇女妊娠缺钙,骨质疏松见上述证候者。 |
滋肾生精,益气,补血。用于肾精不足,气血两亏,目暗耳聋,腰腿酸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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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3次。儿童1岁以下,一次5毫升,一日2次;1~3岁,一次10毫升,一日2次;4岁以上,一次10毫升,一日2~3次。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1丸,一日1~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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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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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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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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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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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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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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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3.本品宜饭前或空腹时服;药液如有微量沉淀,属正常情况,可摇匀后服用。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油腻食物。2、凡胃火炽盛,肺有痰热,外感热病咳嗽痰多者慎用。3、服用本品同时不宜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4、孕妇慎用。5、本品宜饭前服用。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年老体弱者、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12、服用前应除去蜡皮、塑料球壳;本品可嚼服,也可分份吞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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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