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参鹿茸丸
通用名称:人参鹿茸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32020066
生产企业: 南京同仁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功能主治:滋肾生精,益气,补血。用于肾精不足,气血两亏,目暗耳聋,腰腿酸软。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非处方药 |
处方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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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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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1ml:5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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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注射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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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人参、鹿茸(去毛,酥油制)、补骨脂(盐炒)、巴戟天(甘草水制)、当归、杜仲、牛膝、茯苓、菟丝子(盐炒)、黄芪(蜜炙)、龙眼肉、五味子(醋蒸)、黄柏、香附(醋制)、冬虫夏草。辅料为赋形剂蜂蜜。 |
本品主要成分、维生素B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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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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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2020066 |
国药准字H430207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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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滋肾生精,益气,补血。用于肾精不足,气血两亏,目暗耳聋,腰腿酸软。 |
本品适用于、1. 适用于维生素B6缺乏的预防和治疗,防治异烟肼中毒;也可用于妊娠﹑放射病及抗癌药所致的呕吐,脂溢性皮炎等。2. 全胃肠道外营养及因摄入不足所致营养不良﹑进行性体重下降时维生素B6的补充。3. 下列情况对维生素B6需要量增加、妊娠及哺乳期﹑甲状腺功能亢进﹑烧伤﹑长期慢性感染﹑发热﹑先天性代谢障碍病(胱硫醚尿症﹑高草酸盐症﹑高胱氨酸尿症﹑黄嘌呤酸尿症)﹑充血性心力衰竭﹑长期血液透析﹑吸收不良综合征伴肝胆系统疾病(如酒精中毒伴肝硬化)﹑肠道疾病(乳糜泻﹑热带口炎性肠炎﹑局限性肠炎﹑持续腹泻)﹑胃切除术后。4. 新生儿遗传性维生素B6依赖综合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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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丸,一日1~2次。 |
皮下注射、肌内或静脉注射:|1.1次50mg~100mg,1日1次。|2.环丝氨酸中毒的解毒时,每日300mg或300mg以上。|3.异烟肼中毒解毒时,每1g异烟肼给1g维生素B6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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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维生素B6在肾功能正常时几乎不产生毒性。罕见过敏反应。若每天应用200mg,持续30天以上,可致依赖综合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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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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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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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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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接受大量维生素B6,可致新生儿维生素B6依赖综合征。乳母摄入正常需要量对婴儿无不良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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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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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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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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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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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本品为维生素类药。维生素B6在红细胞内转化为磷酸吡哆醛,作为辅酶对蛋白质、碳水化合物、脂类的各种代谢功能起作用,同时还参与色氨酸转化成烟酸或5-羟色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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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忌油腻食物。2、凡胃火炽盛,肺有痰热,外感热病咳嗽痰多者慎用。3、服用本品同时不宜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4、孕妇慎用。5、本品宜饭前服用。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年老体弱者、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12、服用前应除去蜡皮、塑料球壳;本品可嚼服,也可分份吞服。 |
1. 维生素B6对下列情况未能证实确实疗效,如痤疮及其他皮肤病、酒精中毒、哮喘、肾结石、精神病、偏头痛、经前期紧张、刺激乳汁分泌、食欲不振。不宜应用大剂量维生素B6治疗未经证实有效的疾病。2. 维生素B6影响左旋多巴治疗帕金森病的疗效,但对卡比多巴的疗效无影响。3. 对诊断的干扰、尿胆原试验呈假阳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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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