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醋瑞因胶囊
通用名称:双醋瑞因胶囊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J20150097
生产企业: 昆明积大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治疗退行性关节疾病(骨关节炎及相关疾病)。国内研究显示,本品可显著改善骨关节炎及相关疾病引起的疼痛和关节功能障碍等症状。服用2-4周后开始显效,4-6周表现明显。若连续治疗3个月以后停药,疗效至少可持续1个月(后续效应)。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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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 |
安必丁 |
同仁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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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50mg*10粒 |
3g*10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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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胶囊剂 |
丸剂(大蜜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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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双醋瑞因。 |
乌梢蛇(去头尾)、威灵仙、防风、荆芥、桂枝、制川乌、制草乌、土鳖虫、独活、羌活、地龙、醋香附。辅料为:蜂蜜(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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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本品为黑褐色的大蜜丸;气芳香,味辛。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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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J20150097 |
国药准字Z110202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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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治疗退行性关节疾病(骨关节炎及相关疾病)。国内研究显示,本品可显著改善骨关节炎及相关疾病引起的疼痛和关节功能障碍等症状。服用2-4周后开始显效,4-6周表现明显。若连续治疗3个月以后停药,疗效至少可持续1个月(后续效应)。 |
追风散寒,舒筋活络。用于风寒湿邪引起的肩背疼痛,手足麻木腰腿疼痛,行步困难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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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长期治疗(不短于3个月):每日1-2次,每次1粒,餐后服用。 由于服用安必丁的首2周可能引起轻度腹泻,因此建议在治疗的首4周每日1粒,晚餐后服用。患者对药物适应后,剂量便应增加至每日2次,餐后口服。医生应根据疗效来决定治疗时间,但疗程不应短于3个月。临床实验中,患者曾连续服用本品2年而无任何安全问题。若治疗中需要合用其它药物进行长期治疗,应每6个月进行一次包括肝脏生化酶在内的全面血液及尿液化验。 由于本品起效慢(于治疗后2-4周显效)以及良好的胃肠道耐受性,建议在给药的首2-4周可与其它止痛药或非甾体类抗炎药联合应用。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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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轻度腹泻是应用安必丁®治疗最常见的副反应(发生率约7%),一般会在治疗后的最初几天内出现,多数情况下会随着继续治疗而自动消失。上腹疼痛的发生率为3-5%,恶心或呕吐则少于1%。服用安必丁®偶尔会导致尿液颜色变黄,这是本品的特性,无任何临床意义。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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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本品不能用于已知对双醋瑞因过敏或有蒽醌衍生物过敏史的患者。对曾出现过肠道不适(尤其是过敏性结肠)的患者,必须考虑使用安必丁®的益处及相对风险。 |
孕妇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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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虽然动物实验并未显示本品对生殖或胎儿有任何毒性,但安必丁®不应在怀孕期间服用。同时,哺乳期妇女不应服用安必丁®,因曾有少量双醋瑞因衍生物进入母乳的报告。 |
孕妇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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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安必丁®不可用于15岁以下儿童,因为此年龄组未进行任何临床试验。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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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超过70岁并且伴有严重肾功能不全(肌酐清除率10-30 mL/分钟)的老年患者,须剂量减半或遵医嘱。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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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药理作用: 本品为骨关节炎IL-1的首要抑制剂。 经细胞实验及动物实验证实:(1)本品可诱导软骨生成、具有止痛、抗炎及退热作用;(2)不抑制前列腺素合成;(3)对骨关节炎有延缓疾病进程的作用。 毒理作用: 小鼠和大鼠单次给药的最大耐受量超过人用剂量的190和410倍,狗的最大耐受量超过人用剂量的600倍(按体表面积给药量计算)。亚急性、慢性和胎儿毒性试验,生育力试验,围产期和产后毒性试验,致癌和致畸试验均表明安必丁®具有良好的安全性。 |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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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肾功能不全会影响双醋瑞因的药代动力学,因此建议在这种情况下(肌酐清除率 |
1.服用前应除去蜡皮、塑料球壳。2.本品不可整丸服。3.孕妇忌服。4.心律失常患者慎服。5.对本品或是牛乳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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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