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蛇药酒
通用名称:海蛇药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5021226
生产企业: 广西慧宝源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祛风除湿,舒筋活络,强身壮骨。用于肢体麻木,腰膝酸痛,风寒湿痹。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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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 |
同仁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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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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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g*10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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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酒剂 |
丸剂(大蜜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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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海蛇(蜜炙)、过岗龙、黑老虎根、丁公藤、半枫荷、川牛膝、鸡血藤、熟地黄、何首乌、巴戟天、防风、独活等27味。 |
乌梢蛇(去头尾)、威灵仙、防风、荆芥、桂枝、制川乌、制草乌、土鳖虫、独活、羌活、地龙、醋香附。辅料为:蜂蜜(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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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本品为黑褐色的大蜜丸;气芳香,味辛。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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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5021226 |
国药准字Z110202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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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祛风除湿,舒筋活络,强身壮骨。用于肢体麻木,腰膝酸痛,风寒湿痹。 |
追风散寒,舒筋活络。用于风寒湿邪引起的肩背疼痛,手足麻木腰腿疼痛,行步困难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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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25毫升,一日2~3次。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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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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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1.儿童、孕妇禁用。|2.经期及哺乳期妇女禁用。|3.对酒精过敏者禁用。|4.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5.风寒外感,湿热有痰时禁用。 |
孕妇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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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尚不明确 |
孕妇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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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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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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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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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油腻食物。|2.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发热病人暂停服用。不胜酒力者慎用。|5.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服用前应除去蜡皮、塑料球壳。2.本品不可整丸服。3.孕妇忌服。4.心律失常患者慎服。5.对本品或是牛乳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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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