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美舒利胶囊
通用名称:尼美舒利胶囊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9991147
生产企业: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山制药总厂
功能主治: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仅在至少一种其他非甾体抗炎药治疗失败的情况下使用。可用于慢性关节炎(如骨关节炎等)的疼痛、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原发性痛经的症状治疗。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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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 |
同仁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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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3g*10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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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丸剂(大蜜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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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尼美舒利。化学名称为:N-[4-硝基-2-苯氧苯基]甲磺酰胺。 |
乌梢蛇(去头尾)、威灵仙、防风、荆芥、桂枝、制川乌、制草乌、土鳖虫、独活、羌活、地龙、醋香附。辅料为:蜂蜜(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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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本品为黑褐色的大蜜丸;气芳香,味辛。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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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91147 |
国药准字Z110202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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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仅在至少一种其他非甾体抗炎药治疗失败的情况下使用。可用于慢性关节炎(如骨关节炎等)的疼痛、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原发性痛经的症状治疗。 |
追风散寒,舒筋活络。用于风寒湿邪引起的肩背疼痛,手足麻木腰腿疼痛,行步困难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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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0.05~0.1g,每日二次,餐后服用。最大单次剂量不超过100mg,疗程不能超过15天。建议使用最小的有效剂量、最短的疗程,以减少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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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主要有胃灼热、胃痛及胃肠道障碍,但症状都很轻微、短暂,很少需要中断治疗。极少情况下,患者服用后出现过敏性皮疹。即使使用尼美舒利未出现上述症状,也须注意到本品如同其他非甾体抗炎药一样,可能产生头晕、思睡、胃溃疡或胃肠出血及史蒂文斯-约翰逊(Stevens-Johnson)综合症。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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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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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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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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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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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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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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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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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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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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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3.严重肝功能不全者禁用;4.出血性疾病患者禁用;5.避免与其他非甾体抗炎药同时使用;6.定期监测肝肾功能;7.出现胃肠道不适时及时就医。 |
1.服用前应除去蜡皮、塑料球壳。2.本品不可整丸服。3.孕妇忌服。4.心律失常患者慎服。5.对本品或是牛乳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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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