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儿咳喘灵口服液
小儿咳喘灵口服液

小儿咳喘灵口服液

处方药 非医保 国产

通用名称:小儿咳喘灵口服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51021865

生产企业: 葵花药业集团(重庆)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宣肺、清热、止咳、祛痰。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咳嗽。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小儿咳喘灵口服液
小儿咳喘灵口服液
罗红霉素片
罗红霉素片
类型

处方药

处方药

商标

葵花

高劲

规格

10ml*6支

0.15g*6片

剂型

合剂

片剂

主要成分

麻黄、金银花、苦杏仁、板蓝根、石膏、甘草、瓜蒌

主要成份罗红霉素。

性状

本品为棕黄色液体;味甜,有麻感。

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白色。

生产企业

葵花药业集团(重庆)有限公司

宜昌东阳光长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51021865

国药准字H20055703

说明
作用与功效

宣肺、清热、止咳、祛痰。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咳嗽。

本品适用于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咽炎及扁桃体炎,敏感菌所致的鼻窦炎﹑中耳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支原体或肺炎衣原体所致的肺炎;沙眼衣原体引起的尿道炎和宫颈炎;敏感细菌引起的皮肤软组织感染。

用法用量

口服,一日3-4次。2岁以内一次5毫升;3—4岁一次7.5毫升;5—7岁一次10毫升。

1.空腹口服,一般疗程为5~12日。2.成人:一次150mg,一日2次;也可一次300mg,一日1次。3.儿童:一次按体重2.5~5mg/kg,一日2次。

不良反应

-

1.主要不良反应为腹痛﹑腹泻﹑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但发生率明显低于红霉素。2.偶见皮疹﹑皮肤瘙痒﹑头昏﹑头痛﹑肝功能异常(ALT及AST升高)﹑外周血细胞下降等。

禁忌

-

对本品、红霉素或其他大环内酯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低于0.05%的给药量排入母乳,虽然有报道对婴儿的影响不大,但仍需考虑是否中止授乳。

儿童用药

请遵医嘱。

老人用药

如老年人的药动学无明显改变,不需调整剂量。

药理作用

1.本品为半合成的14元环大环内酯类抗生素。抗菌谱与抗菌作用基本上与红霉素相仿,对革兰阳性菌的作用较红霉素略差,对嗜肺军团菌的作用较红霉素强。对肺炎衣原体、肺炎支原体、溶脲脲原体的抗微生物作用与红霉素相仿或略强。2.本品可透过细菌细胞膜,在接近供体(“P”位)与细菌核糖体的50S亚基成可逆性结合,阻断了转移核糖核酸(t-RNA)结合至“P”位上,同时也阻断了多肽链自受位(“A”位)至“P”位的转移,因而细菌蛋白质合成受到抑制。

注意事项

1.忌食生冷辛辣食物。2.在服用咳嗽药时应停止服补益中成药。3.本品是以清宣肺热,止咳平喘为主,可以在小儿发热初起,咳嗽不重的情况下服用,若见高热痰多,气促鼻煽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4.咳嗽久治不愈,或频咳伴吐,则应去医院就诊。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改善或服药期间症状加重者,应及时就医。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11.运动员慎用。12.本品为浓缩型制剂,用法用量与原品种有显著变化,服用前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合理用药。13.本品久置可能有少量沉淀,用时摇匀即可。

1.肝功能不全者慎用。严重肝硬化者的半衰期延长至正常水平2倍以上,如确实需要使用,则一次给药1.0mg,一日1次。2.轻度肾功能不全者不需作剂量调整,严重肾功能不全者给药时间延长一倍(一次给药150mg,一日1次)。3.本品与红霉素存在交叉耐药性。4.食物对本品的吸收有影响,进食后服药会减少吸收,与牛奶同服可增加吸收。5.服用本品后可影响驾驶及机械操作能。

药物相互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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