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霉素肠溶胶囊
通用名称:红霉素肠溶胶囊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65181
生产企业: 浙江众益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1.β-溶血链球菌、肺炎双球菌引起的轻度或中度的呼吸道感染、嗜血流感。2.β-溶血链球菌、肺炎双球菌引起的轻度或中度的下呼吸道感染。3.肺炎支原体引起的呼吸道感染。4.百日咳杆菌引起的百日咳:红霉素可有效消除患者咽喉部的百日咳。临床研究表明红霉素能够预防易感人群感染百日咳。5.白喉:白喉是由于白喉杆菌产生毒素所致,霉素可以预防易感人群成为白喉带菌者或根除带菌者体内病菌。6.微小棒状杆菌引起的红癣病。7.溶组织阿米巴引起的肠道内阿米巴。8.李斯特菌引起的单核细胞增多症。9.化脓性链球菌和金黄色葡萄球菌引起的皮肤、软组织的轻度、中度感染。10.梅毒螺旋体引起的初期梅毒:对于青霉素过敏的患者口服红霉素可以作为治疗初期梅毒的一种选择药物,在治疗初期梅毒前,必须进行脑脊液的检查;子宫内梅毒不建议使用红霉素来治疗。11.沙眼衣原体引起的以下疾病:新生儿结膜炎、幼儿肺炎、怀孕期间的泌尿、生殖系统感染;当四环素禁忌或不能耐受时,红霉素可用于治疗沙眼衣原体引起的成人泌尿、子宫颈内、直肠的感染。12.肺炎军团菌引起的军团病。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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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 |
高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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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0.25g*20粒 |
0.15g*6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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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胶囊剂 |
片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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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红霉素。 |
主要成份罗红霉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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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白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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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浙江众益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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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5181 |
国药准字H200557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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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1.β-溶血链球菌、肺炎双球菌引起的轻度或中度的呼吸道感染、嗜血流感。2.β-溶血链球菌、肺炎双球菌引起的轻度或中度的下呼吸道感染。3.肺炎支原体引起的呼吸道感染。4.百日咳杆菌引起的百日咳:红霉素可有效消除患者咽喉部的百日咳。临床研究表明红霉素能够预防易感人群感染百日咳。5.白喉:白喉是由于白喉杆菌产生毒素所致,霉素可以预防易感人群成为白喉带菌者或根除带菌者体内病菌。6.微小棒状杆菌引起的红癣病。7.溶组织阿米巴引起的肠道内阿米巴。8.李斯特菌引起的单核细胞增多症。9.化脓性链球菌和金黄色葡萄球菌引起的皮肤、软组织的轻度、中度感染。10.梅毒螺旋体引起的初期梅毒:对于青霉素过敏的患者口服红霉素可以作为治疗初期梅毒的一种选择药物,在治疗初期梅毒前,必须进行脑脊液的检查;子宫内梅毒不建议使用红霉素来治疗。11.沙眼衣原体引起的以下疾病:新生儿结膜炎、幼儿肺炎、怀孕期间的泌尿、生殖系统感染;当四环素禁忌或不能耐受时,红霉素可用于治疗沙眼衣原体引起的成人泌尿、子宫颈内、直肠的感染。12.肺炎军团菌引起的军团病。 |
本品适用于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咽炎及扁桃体炎,敏感菌所致的鼻窦炎﹑中耳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支原体或肺炎衣原体所致的肺炎;沙眼衣原体引起的尿道炎和宫颈炎;敏感细菌引起的皮肤软组织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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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1.链球菌感染:口服红霉素至少需要10天的疗程。对于风湿性心脏病患者需要持续服药以预防链球菌感染的复发,剂量为250mg,每日2次。2.心脏瓣膜疾病的青霉素过敏患者,在牙科手术或上呼吸道手术时,服用红霉素来预防心内膜炎,在手术前1小时成人口服1g(儿童20mg/kg),术后6小时再服500mg(儿童10mg/kg)。3.肠道内阿米巴:成人250mg,每6小时一次,连续10~14天。儿童30~50mg/kg/天,分次服用,连续10~14天。4.军团病:建议1~4g/天,分次服用。5.沙眼衣原体引起的孕期泌尿系感染:建议500mg,每日4次,空腹服用,连续7天。对于不能耐受患者,剂量可减至250mg,每日四次,连续服用14天。6.沙眼衣原体引起的成人泌尿、子宫颈内、直肠的感染,四环素禁忌或不能耐受时;每次500mg,每日4次,连续7天。 |
1.空腹口服,一般疗程为5~12日。2.成人:一次150mg,一日2次;也可一次300mg,一日1次。3.儿童:一次按体重2.5~5mg/kg,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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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1.常见副作用为呕吐、腹痛、腹泻、纳差等胃肠道反应,与剂量有关。 2.过敏反应包括:风疹、轻度皮疹。 有听力暂时损害报道,发生于肾功能不好且用药量大的患者。 3.有报道口服红霉素可导致肝脏功能损害、黄疸。 |
1.主要不良反应为腹痛﹑腹泻﹑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但发生率明显低于红霉素。2.偶见皮疹﹑皮肤瘙痒﹑头昏﹑头痛﹑肝功能异常(ALT及AST升高)﹑外周血细胞下降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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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对本品及其他大环内酯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对本品、红霉素或其他大环内酯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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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1.对大鼠的研究表明红霉素无致畸或其他生殖方面的副作用,但对于孕妇则无研究,对动物的研究并不能预测对人的影响,建议除非必须,孕妇慎用。2.有报道红霉素能够通过胎盘屏障,但胎儿血浓度很低。红霉素可通过乳汁排泄,哺乳期妇女慎用。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低于0.05%的给药量排入母乳,虽然有报道对婴儿的影响不大,但仍需考虑是否中止授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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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1.儿童每日每公斤体重30~50mg,分2次服用。严重感染可加倍。或遵医嘱。2.百日咳:建议40~50mg/kg/天,治疗5~14天。 |
请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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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如老年人的药动学无明显改变,不需调整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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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红霉素为大环内酯类抗菌素。1.本品为肠溶微丸胶囊,它避免了红霉素碱基在胃酸中的释放和失活。 2.红霉素的抗菌谱如下: (1)常见敏感菌株:A组链球菌、轻型链球菌、血链球菌、肺炎球菌、脑膜炎双球菌、淋病双球菌、百日咳博代氏菌、卡他莫拉氏菌、白喉杆菌、单核细胞增多症李斯特菌、梭状芽胞杆菌、肺炎支原体、砂眼衣原体、军团菌、梅毒螺旋体、钩端螺旋体、弯曲杆菌。 (2)敏感性变化的菌株:流感嗜血杆菌、脆弱拟杆菌、霍乱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 耐药菌株:肠杆菌科、假单胞菌属。 |
1.本品为半合成的14元环大环内酯类抗生素。抗菌谱与抗菌作用基本上与红霉素相仿,对革兰阳性菌的作用较红霉素略差,对嗜肺军团菌的作用较红霉素强。对肺炎衣原体、肺炎支原体、溶脲脲原体的抗微生物作用与红霉素相仿或略强。2.本品可透过细菌细胞膜,在接近供体(“P”位)与细菌核糖体的50S亚基成可逆性结合,阻断了转移核糖核酸(t-RNA)结合至“P”位上,同时也阻断了多肽链自受位(“A”位)至“P”位的转移,因而细菌蛋白质合成受到抑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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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2.长期使用红霉素可导致耐药或真菌的感染。3.若出现双重感染,请停止使用并进行正确的治疗。 |
1.肝功能不全者慎用。严重肝硬化者的半衰期延长至正常水平2倍以上,如确实需要使用,则一次给药1.0mg,一日1次。2.轻度肾功能不全者不需作剂量调整,严重肾功能不全者给药时间延长一倍(一次给药150mg,一日1次)。3.本品与红霉素存在交叉耐药性。4.食物对本品的吸收有影响,进食后服药会减少吸收,与牛奶同服可增加吸收。5.服用本品后可影响驾驶及机械操作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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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