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巴韦林喷剂
通用名称:利巴韦林喷剂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93066
生产企业: 山东京卫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抗病毒药。本品用于流行性感冒。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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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 |
京卫药业 |
高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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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16g |
0.15g*6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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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喷雾剂 |
片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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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主要成份利巴韦林。 |
主要成份罗红霉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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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本品为无色的澄清液体,掀压手动泵,药液即呈雾状喷出。 |
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白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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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3066 |
国药准字H200557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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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抗病毒药。本品用于流行性感冒。 |
本品适用于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咽炎及扁桃体炎,敏感菌所致的鼻窦炎﹑中耳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支原体或肺炎衣原体所致的肺炎;沙眼衣原体引起的尿道炎和宫颈炎;敏感细菌引起的皮肤软组织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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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喷雾吸入,喷入鼻腔与咽喉。每4~5小时一次,鼻腔一喷,咽喉1~2喷。 |
1.空腹口服,一般疗程为5~12日。2.成人:一次150mg,一日2次;也可一次300mg,一日1次。3.儿童:一次按体重2.5~5mg/kg,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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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本品毒性低,口服给药的不良反应有贫血、乏力等,停药后消失。较少见的不良反应有疲倦、头痛、失眠等,多见于应用大剂量者,以及食欲减退、恶心等。 |
1.主要不良反应为腹痛﹑腹泻﹑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但发生率明显低于红霉素。2.偶见皮疹﹑皮肤瘙痒﹑头昏﹑头痛﹑肝功能异常(ALT及AST升高)﹑外周血细胞下降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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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1、对本品中任何成分过敏者禁用。2、孕妇禁用。3、禁用于有自身免疫性肝炎患者。 |
对本品、红霉素或其他大环内酯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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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1. 孕妇不推荐应用本品。2. 由于少量药物由乳汁排泄,且对母子二代动物均具毒性,因此乳母在用药期间需暂时停止授乳,乳汁也应丢弃。由于母乳呼吸道病毒具自限性,故本品不用于此种病例。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低于0.05%的给药量排入母乳,虽然有报道对婴儿的影响不大,但仍需考虑是否中止授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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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尚不明确。 |
请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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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老年患者不推荐应用。 |
如老年人的药动学无明显改变,不需调整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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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体外具抑制呼吸道合胞病毒、流感病毒、甲肝病毒、腺病毒等多种病毒生长的作用。本品进入被病毒感染的细胞后迅速磷酸化,其产物作为病毒合成酶的竞争性抑制剂,抑制肌苷单磷酸脱氢酶、流感病毒RNA聚合酶和mRNA鸟苷转移酶,从而引起细胞内鸟苷三磷酸的减少,损害病毒RNA和蛋白质合成,抑制病毒的复制与传播。 |
1.本品为半合成的14元环大环内酯类抗生素。抗菌谱与抗菌作用基本上与红霉素相仿,对革兰阳性菌的作用较红霉素略差,对嗜肺军团菌的作用较红霉素强。对肺炎衣原体、肺炎支原体、溶脲脲原体的抗微生物作用与红霉素相仿或略强。2.本品可透过细菌细胞膜,在接近供体(“P”位)与细菌核糖体的50S亚基成可逆性结合,阻断了转移核糖核酸(t-RNA)结合至“P”位上,同时也阻断了多肽链自受位(“A”位)至“P”位的转移,因而细菌蛋白质合成受到抑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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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 致癌与致突变:动物实验发现本品可诱发乳房、胰腺、脑垂体和肾上腺良性肿瘤,但对人体的致癌性并未肯定。利巴韦林对仓鼠等动物可引起头颅、腭、眼、颌、骨骼和胃肠道的畸形,子代成活减少。但灵长类动物实验并未发现药物对胎仔的影响。2. 有严重贫血者或对本品敏感者慎用。 |
1.肝功能不全者慎用。严重肝硬化者的半衰期延长至正常水平2倍以上,如确实需要使用,则一次给药1.0mg,一日1次。2.轻度肾功能不全者不需作剂量调整,严重肾功能不全者给药时间延长一倍(一次给药150mg,一日1次)。3.本品与红霉素存在交叉耐药性。4.食物对本品的吸收有影响,进食后服药会减少吸收,与牛奶同服可增加吸收。5.服用本品后可影响驾驶及机械操作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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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