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杉碱甲片
通用名称:石杉碱甲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0960133
生产企业: 上海复旦复华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良性记忆障碍,提高患者指向记忆、联想学习、图像回忆、无意义图形再认及人像回忆等能力。对痴呆患者和脑器质性病变引起的记忆障碍亦有改善作用。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非处方药 |
处方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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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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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每支装10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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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合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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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本品活性成分为石杉碱甲。辅料为乳糖、淀粉、硬脂酸镁等。 化学名称:(5R,9R,11E)-5-氨基-11-乙叉基-5,6,9,10-四氢-7-甲基-5,9-甲撑环辛并(b)吡啶-2(1H)酮。 分子式: C15H18N2O 分子量:242.32 |
熟地黄、山茱萸(制)、山药、茯苓、牡丹皮、泽泻、麦冬、五味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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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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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北京亚东生物制药(安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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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60133 |
国药准字Z110207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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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良性记忆障碍,提高患者指向记忆、联想学习、图像回忆、无意义图形再认及人像回忆等能力。对痴呆患者和脑器质性病变引起的记忆障碍亦有改善作用。 |
滋肾养肺。用于肺肾阴亏,潮热盗汗,咽干,眩晕耳鸣,腰膝酸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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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0.1mg~0.2mg(2~4片),一日2次,一日量最多不超过9片,或...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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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一般不明显,剂量过大时可引起头晕、恶心、胃肠道不适、乏力等反应,一般可自行消失,反应明显时减量或停药后缓解、消失。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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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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忌油腻食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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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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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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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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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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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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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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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品为胆碱酯酶抑制剂,对真性ChE具有选择性抑制作用,易通过血脑屏障。具有促进记忆再现和增强记忆保持的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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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心动过缓、支气管哮喘者慎用。 2.本品为可逆性ChE抑制剂,其用量有个体差异,一般应从小剂量开始,逐渐增量。 |
1.忌油腻食物。2.感冒病人不宜服用。3.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及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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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