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硝唑片
通用名称:甲硝唑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4023992
生产企业: 亚宝药业太原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治疗肠道和肠外阿米巴病,还可以用于治疗阴道滴虫病,小袋虫病和皮肤利什曼病,麦地那龙线虫感染等。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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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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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0.2g |
每支装10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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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片剂 |
合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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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甲硝唑。 |
熟地黄、山茱萸(制)、山药、茯苓、牡丹皮、泽泻、麦冬、五味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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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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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北京亚东生物制药(安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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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4023992 |
国药准字Z110207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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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肠道和肠外阿米巴病,还可以用于治疗阴道滴虫病,小袋虫病和皮肤利什曼病,麦地那龙线虫感染等。 |
滋肾养肺。用于肺肾阴亏,潮热盗汗,咽干,眩晕耳鸣,腰膝酸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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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1、成人常用量: (1) 肠道阿米巴病,一次0.4~0.6g,一日3次,疗程7日;肠道外阿米巴病,一次0.6~0.8g,一日3次,疗程20日。(2) 贾第虫病,一次0.4g,一日3次,疗程5~10日。(3) 麦地那龙线虫病,一次0.2g,疗程7日。(4) 小袋虫病,一次0.2g,一日2次,疗程5日。(5) 皮肤利什曼病,一次0.2g,一日4次,疗程10日。间隔10日后重复一疗程。(6) 滴虫病,一次0.2g,一日4次,疗程7日;可同时用栓剂,每晚0.5g置入阴道内,连用7~10日。(7) 厌氧菌感染,口服每日0.6~1.2g,分3次服,7~10日为一疗程。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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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15~30%病例出现不良反应,以消化道反应最为常见,包括恶心、呕吐、食欲不振、腹部绞痛,一般不影响治疗;神经系统症状有头痛、眩晕,偶有感觉异常、肢体麻木、共济失调、多发性神经炎等,大剂量可致抽搐。少数病例发生荨麻疹、潮红、瘙痒、膀胱炎、排尿困难、口中金属味及白细胞减少等,均属可逆性,停药后自行恢复。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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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有活动性中枢神经系统疾患和血液病者禁用。 |
忌油腻食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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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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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参照用法用量。 |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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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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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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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对诊断的干扰:本品的代谢产物可使尿液呈深红色。|2.原有肝脏疾患者剂量应减少。出现运动失调或其他中枢神经系统症状时应停药。重复一个疗程之前,应做白细胞计数。厌氧菌感染合并肾功能衰竭者,给药间隔时间应由8小时延长至12小时。|3.本品可抑制酒精代谢,用药期间应戒酒,饮酒后可能出现腹痛、呕吐、头痛等症状。 |
1.忌油腻食物。2.感冒病人不宜服用。3.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及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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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