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磨汤口服液
通用名称:四磨汤口服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25044
生产企业: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顺气降逆,消积止痛。用于婴幼儿乳食内滞证,症见腹胀、腹痛、啼哭不安、厌食纳差、腹泻或便秘;中老年气滞、食积证,症见脘腹胀满、腹痛、便秘;以及腹部手术后促进肠胃功能的恢复。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OTC甲类 |
处方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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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 |
汉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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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10ml*6支 |
0.1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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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合剂 |
片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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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木香、枳壳、槟榔、乌药。 |
本品每片含主要成分盐酸小檗碱0.1克。辅料为淀粉、梭甲基淀粉钠、硬脂酸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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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至棕色的澄清液体;气芳香,味甜、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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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河南精忠威尔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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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5044 |
国药准字H410232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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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顺气降逆,消积止痛。用于婴幼儿乳食内滞证,症见腹胀、腹痛、啼哭不安、厌食纳差、腹泻或便秘;中老年气滞、食积证,症见脘腹胀满、腹痛、便秘;以及腹部手术后促进肠胃功能的恢复。 |
用于敏感病原菌所致的胃肠炎、细菌性痢疾等肠道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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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20毫升,一日3次,疗程一周;新生儿一次3~5毫升,一日3次,疗程2天;幼儿一次10毫升,一日3次,疗程3~5天。 |
口服一次0.1~0.3g ,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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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口服不良反应较少,偶有恶心、呕吐、皮疹和药热,停药后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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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孕妇、肠梗阻、肠道肿瘤、消化道术后禁用。 |
溶血性贫血患者及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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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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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缺乏资料,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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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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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本品可引起溶血性贫血导致黄疸,故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的儿童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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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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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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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品为毛莨科植物黄连根茎中所含的一种主要生物碱,可由黄连、黄柏或三棵针中提取,也可人工合成。本品对细菌只有微弱的抑菌作用,但对痢疾杆菌、大肠杆菌引起的肠道感染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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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 一般手术病人在手术后12小时第一次服药,再隔6小时第二次服药,以后常法服用或遵医嘱;(2)冬天服用时,可将药瓶放置温水中加温5~8分钟后服用;(3)药液如有微量沉淀,属正常情况,可摇匀后服用,以保证疗效。 |
1.对本品过敏者、溶血性贫血患者禁用。遗传6-磷酸葡萄糖脱氢酶缺乏的儿童应禁用,因本品可引起溶血性贫血以致黄疸。2.妊娠期头三个月慎用。3.如服用过量过出现严重不良反应,请立即就医。4.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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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