琥珀酸亚铁片
通用名称:琥珀酸亚铁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0930005
生产企业: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金陵制药厂
功能主治:用于缺铁性贫血的预防和治疗。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OTC甲类 |
处方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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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 |
速力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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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0.1g*24片 |
1.2g*6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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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片剂 |
颗粒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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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琥珀酸亚铁。 |
肉桂 ,延胡索 ,牡蛎, 小茴香, 砂仁 ,高良姜, 甘草, 白芍, 淀粉, 糊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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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暗黄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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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30005 |
国药准字Z20026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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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缺铁性贫血的预防和治疗。 |
温中散寒,缓急止痛。用于胃寒所致的胃脘疼痛,食欲不振,恶心呕吐;慢性浅表性胃炎见上述症状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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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给药:宜饭后服用。饭后立即服用,可减轻胃肠道局部刺激。成人(1)预防用,每日一次,每次一片;(2)治疗用,每日三次,每次1~2片。儿童(1)预防用,每日一次,每次半片;(2)治疗用,每日二次,每次半片或一片。 |
口服,一次1.2克,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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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1.可见胃肠道不良反应,如恶心、呕吐、上腹疼痛、便秘。2.本品可减少肠蠕动,引起便秘,并排黑便。 |
孕妇禁用;内有火热者禁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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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1.肝肾功能严重损害,尤其是伴有未经治疗的尿路感染者禁用。2.铁负荷过高、血色病或含铁血黄素沉着症患者禁用。3.非缺铁性贫血(如地中海贫血)患者禁用。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2.孕妇禁用;内有火热者禁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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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1.本品适宜孕妇﹑哺乳期妇女使用。中后期妊娠妇女铁摄入量减少,而需要量增加,此时是补铁最佳时期。2.预防剂量:孕妇每日口服2片即可。3.治疗剂量铁对胎儿和哺乳无不良影响。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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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2.为了防止过量中毒,儿童服药量按每日每公斤体重9~18mg,分三次服用为宜。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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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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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铁是红细胞中血红蛋白的组成元素。缺铁时,红细胞合成血红蛋白量减少,致使红细胞体积变小,携氧能力下降,形成缺铁性贫血,口服本品可补充铁元素,纠正缺铁性贫血。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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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用于日常补铁时,应采用预防量。2.治疗剂量不得长期使用,应在医师确诊为缺铁性贫血后使用,且治疗期间应定期检查血象和血清铁水平。3.下列情况慎用:酒精中毒、肝炎、急性感染、肠道炎症、胰腺炎、胃与十二指肠溃疡、溃疡性肠炎。4.本品不应与浓茶同服。5.本品宜在饭后或饭时服用,以减轻胃部刺激。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3.胃阴虚者不宜用,主要表现为口干欲饮、大便干结、小便短少。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3天症状未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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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