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伐普坦片
通用名称:托伐普坦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110115
生产企业: 浙江大冢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治疗临床上明显的高容量性和正常容量性低钠血症(血钠浓度<125mEq/L,或低钠血症不明显但有症状并且限液治疗效果不佳),包括伴有心力衰竭、肝硬化以及抗利尿激素分泌异常综合征(SIADH)的患者。其余详见说明书。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
| 商标 |
|
||
| 规格 |
1.2g*6袋 |
||
| 剂型 |
颗粒剂 |
||
| 主要成分 |
主要成分为托伐普坦。 |
肉桂 ,延胡索 ,牡蛎, 小茴香, 砂仁 ,高良姜, 甘草, 白芍, 淀粉, 糊精 |
|
| 性状 |
|
||
|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10115 |
国药准字Z20026130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治疗临床上明显的高容量性和正常容量性低钠血症(血钠浓度<125mEq/L,或低钠血症不明显但有症状并且限液治疗效果不佳),包括伴有心力衰竭、肝硬化以及抗利尿激素分泌异常综合征(SIADH)的患者。其余详见说明书。 |
温中散寒,缓急止痛。用于胃寒所致的胃脘疼痛,食欲不振,恶心呕吐;慢性浅表性胃炎见上述症状者。 |
|
| 用法用量 |
本品通常的起始剂量是15mg,每日一次,餐前餐后服药均可。详见说明书。 |
口服,一次1.2克,一日3次。 |
|
| 不良反应 |
详见说明书。 |
孕妇禁用;内有火热者禁服。 |
|
| 禁忌 |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2.孕妇禁用;内有火热者禁服。 |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
尚不明确 |
|
| 儿童用药 |
|
尚不明确 |
|
| 老人用药 |
|
尚不明确 |
|
|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
| 注意事项 |
1.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2. 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3. 低钠血症患者慎用;4. 监测血压和电解质水平;5. 避免与CYP3A4强抑制剂或诱导剂合用。 |
1.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3.胃阴虚者不宜用,主要表现为口干欲饮、大便干结、小便短少。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3天症状未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
|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