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黄连颗粒
通用名称:双黄连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3020790
生产企业: 哈尔滨儿童制药厂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疏风解表,清热解毒。本品用于外感风热所致的感冒,症见发热、咳嗽、咽痛。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OTC甲类 |
处方药 |
|
| 商标 |
弘泰 |
|
|
| 规格 |
5g*10袋 |
1.2g*6袋 |
|
| 剂型 |
颗粒剂 |
颗粒剂 |
|
| 主要成分 |
金银花、黄芩、连翘。辅料为蔗糖、糊精、β-环糊精。 |
肉桂 ,延胡索 ,牡蛎, 小茴香, 砂仁 ,高良姜, 甘草, 白芍, 淀粉, 糊精 |
|
| 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颗粒;气微,味甜,微苦。 |
|
|
|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3020790 |
国药准字Z20026130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疏风解表,清热解毒。本品用于外感风热所致的感冒,症见发热、咳嗽、咽痛。 |
温中散寒,缓急止痛。用于胃寒所致的胃脘疼痛,食欲不振,恶心呕吐;慢性浅表性胃炎见上述症状者。 |
|
| 用法用量 |
口服或开水冲服。一次5克,一日3次;1.6个月以下,一次1.0-1.5克;2.6个月至一岁,一次1.5-2.0克;3.一岁至三岁,一次2.0-2.5克;4.三岁以上儿童酌量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1.2克,一日3次。 |
|
| 不良反应 |
1.静脉滴注偶见轻微血管疼痛,减慢滴速后可消失。2.偶见皮疹须停药,停药后可自行消失。 |
孕妇禁用;内有火热者禁服。 |
|
| 禁忌 |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2.孕妇禁用;内有火热者禁服。 |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尚不明确 |
|
| 儿童用药 |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尚不明确 |
|
| 老人用药 |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尚不明确 |
|
| 药理作用 |
1.用金银花、黄芩、连翘等的提取物配置而成的口服液。2.有抗菌、抗病毒作用。 |
尚不明确。 |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3.胃阴虚者不宜用,主要表现为口干欲饮、大便干结、小便短少。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3天症状未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
|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