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敏消胶囊
通用名称:皮敏消胶囊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l0950057
生产企业: 沈阳澳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祛风除湿,清热解毒,凉血止痒。用于急、慢性荨麻疹。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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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 |
天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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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0.4g*10粒*5板 |
复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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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胶囊剂 |
软膏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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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苦参、苍术、防风、荆芥、白鲜皮、蛇床子。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10克内含十一稀酸锌2g,十一稀酸0.5g,醋酸去炎松0.04g,辅料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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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棕色至棕褐色粉末;气微香,味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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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l0950057 |
国药准字H210229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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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祛风除湿,清热解毒,凉血止痒。用于急、慢性荨麻疹。 |
本品用于手足癣、体癣及股癣。对其他皮肤瘙痒症有一定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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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急性荨麻疹疗程l周,慢性荨麻疹和急性湿疹疗程2周。 |
外用。一日1~2次。涂于洗净的患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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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偶见轻度腹泻,恶心,头晕,大便不爽,停药后可恢复。 |
偶见过敏反应和皮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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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1.忌食鱼虾海鲜类及酒、辛辣食物,饮食宜清淡。2.孕妇、产妇忌服。 |
1. 局部严重溃烂者禁用。2.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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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孕妇忌服。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在权衡利弊情况下尽可能避免长期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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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用药,七岁以下儿童不适宜。 |
儿童应在成人监护下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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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尚不明确。 |
避免长期大量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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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偶见过敏反应和皮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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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忌食鱼虾海鲜类及酒、辛辣食物,饮食宜清淡。2.服药期间,如突然伴发胸闷气憋,或呕吐、腹痛等症状,应立即去医院就诊。3.凡因服用或注射某种药物而发生的荨麻疹,此为药物过敏(药疹),应及时到医院就诊。4.急性荨麻疹者,服药三天;慢性荨麻疹者,服药一周,症状无改善或加剧者,应去医院就诊。5.成人按照用法用量服用;连续服药不宜超过一个月。6.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用药,七岁以下儿童不适宜。7.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服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当药物性状发生改变时,不得使用。2. 切忌入口,避免接触眼睛。3. 涂布部位如有灼烧感﹑瘙痒﹑红肿等,应停止用药,洗净,必要时咨询医师。4. 水疱型和磷屑角化型均可用本品,每晚睡前,洗净后,涂于患处,连续4周以上。5. 如使用本品连续4周以上未见好,应复诊。6. 请将本药品放在儿童不宜接触的地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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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