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庚啶乳膏
通用名称:赛庚啶乳膏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2026058
生产企业: 常州四药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过敏性皮炎、接触性皮炎、丘疹性荨麻疹、皮肤瘙痒症以及湿疹等。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OTC甲类 |
处方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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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 |
常州四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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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10g*5支 |
复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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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乳膏剂 |
软膏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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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盐酸赛庚啶。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10克内含十一稀酸锌2g,十一稀酸0.5g,醋酸去炎松0.04g,辅料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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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白色软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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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2026058 |
国药准字H210229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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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过敏性皮炎、接触性皮炎、丘疹性荨麻疹、皮肤瘙痒症以及湿疹等。 |
本品用于手足癣、体癣及股癣。对其他皮肤瘙痒症有一定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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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外用。一日2~3次,涂搽于患处。 |
外用。一日1~2次。涂于洗净的患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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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偶见过敏反应和皮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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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1. 局部严重溃烂者禁用。2.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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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在权衡利弊情况下尽可能避免长期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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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
儿童应在成人监护下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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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尚不明确。 |
避免长期大量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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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盐酸赛庚啶为抗组胺药,可缓解组胺所致的过敏反应。 |
偶见过敏反应和皮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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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2.不得用于急性炎症、糜烂、或有渗出的皮肤损害处。3.不宜长期、大面积使用。4.青光眼、前列腺肥大患者慎用。5.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6.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当药物性状发生改变时,不得使用。2. 切忌入口,避免接触眼睛。3. 涂布部位如有灼烧感﹑瘙痒﹑红肿等,应停止用药,洗净,必要时咨询医师。4. 水疱型和磷屑角化型均可用本品,每晚睡前,洗净后,涂于患处,连续4周以上。5. 如使用本品连续4周以上未见好,应复诊。6. 请将本药品放在儿童不宜接触的地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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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