羌月乳膏
通用名称:羌月乳膏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44389
生产企业: 健民集团叶开泰国药(随州)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祛风,除湿,止痒,消肿。适用于亚急性湿疹,慢性湿疹。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OTC乙类 |
处方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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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 |
健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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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15g |
复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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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软膏剂 |
软膏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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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月见草油、羌活、维生素E、硬脂酸、凡士林、羊毛脂、甘油、三乙醇胺。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10克内含十一稀酸锌2g,十一稀酸0.5g,醋酸去炎松0.04g,辅料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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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本品为乳白色的乳膏,具羌活挥发油特有气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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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44389 |
国药准字H210229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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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祛风,除湿,止痒,消肿。适用于亚急性湿疹,慢性湿疹。 |
本品用于手足癣、体癣及股癣。对其他皮肤瘙痒症有一定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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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外用,涂于患处,一日2~3次。 |
外用。一日1~2次。涂于洗净的患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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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个别患者用药部位偶见皮肤烧灼感、瘙痒、红肿等皮肤过敏现象。 |
偶见过敏反应和皮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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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皮损处有糜烂、渗液者不宜使用 |
1. 局部严重溃烂者禁用。2.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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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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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在权衡利弊情况下尽可能避免长期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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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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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应在成人监护下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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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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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长期大量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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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偶见过敏反应和皮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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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避免接触眼睛。3.皮损处有糜烂、渗液者不宜使用。4.涂用一周后症状无变化,应向医师咨询。5.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应停止用药,以清水洗净,必要时应向医师咨询。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当药物性状发生改变时,不得使用。2. 切忌入口,避免接触眼睛。3. 涂布部位如有灼烧感﹑瘙痒﹑红肿等,应停止用药,洗净,必要时咨询医师。4. 水疱型和磷屑角化型均可用本品,每晚睡前,洗净后,涂于患处,连续4周以上。5. 如使用本品连续4周以上未见好,应复诊。6. 请将本药品放在儿童不宜接触的地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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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