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酸克林霉素棕榈酸酯颗粒
通用名称:盐酸克林霉素棕榈酸酯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9990266
生产企业: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1.本品用于革兰阳性菌引起的下列各种感染性疾病:(1)扁桃体炎﹑化脓性中耳炎﹑鼻窦炎等。(2)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肺脓肿和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等。(3)皮肤和软组织感染:疖﹑痈﹑脓肿﹑蜂窝组织炎﹑创伤﹑烧伤和手术后感染等。(4)泌尿系统感染:急性尿道炎﹑急性肾盂肾炎﹑前列腺炎等。(5)其他:骨髓炎﹑败血症﹑腹膜炎和口腔感染等。2.用于厌氧菌引起的各种感染性疾病。(1)脓胸、肺脓肿、厌氧菌性肺炎。 (2)皮肤和软组织感染、败血症。 (3)腹内感染:腹膜炎、腹腔内脓肿。(4)女性盆腔及生殖器感染:子宫内膜炎、非淋球菌性输卵管及卵巢脓肿、盆腔蜂窝组织炎及妇科手术后感染等。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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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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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37.5mg*18袋 |
复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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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颗粒剂 |
软膏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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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主要成份:盐酸克林霉素棕榈酸酯。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10克内含十一稀酸锌2g,十一稀酸0.5g,醋酸去炎松0.04g,辅料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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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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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90266 |
国药准字H210229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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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1.本品用于革兰阳性菌引起的下列各种感染性疾病:(1)扁桃体炎﹑化脓性中耳炎﹑鼻窦炎等。(2)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肺脓肿和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等。(3)皮肤和软组织感染:疖﹑痈﹑脓肿﹑蜂窝组织炎﹑创伤﹑烧伤和手术后感染等。(4)泌尿系统感染:急性尿道炎﹑急性肾盂肾炎﹑前列腺炎等。(5)其他:骨髓炎﹑败血症﹑腹膜炎和口腔感染等。2.用于厌氧菌引起的各种感染性疾病。(1)脓胸、肺脓肿、厌氧菌性肺炎。 (2)皮肤和软组织感染、败血症。 (3)腹内感染:腹膜炎、腹腔内脓肿。(4)女性盆腔及生殖器感染:子宫内膜炎、非淋球菌性输卵管及卵巢脓肿、盆腔蜂窝组织炎及妇科手术后感染等。 |
本品用于手足癣、体癣及股癣。对其他皮肤瘙痒症有一定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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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每瓶加水45ml振摇溶解后服用(溶解后为60ml,每5ml相当于克林霉素75mg)。按克林霉素计。1. 儿童:一日剂量为按体重8~25mg/kg(一般感染8~16mg/kg,重症感染17~25mg/kg),分3~4次服用(体重10kg以下幼儿每次服药应不少于37..mg,一日3次)。2. 成人:一次150~300mg(重症感染可用450mg),一日4次。或遵医嘱。 |
外用。一日1~2次。涂于洗净的患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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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1.胃肠道反应:偶见恶心、呕吐、腹痛及腹泻。2.过敏反应:少数病人可出现药物性皮疹。3.对造血系统基本无毒性反应,偶可引起中性粒细胞减少,嗜酸性粒细胞增多,血小板减少等,一般轻微为一过性。4.少数病人可发生一过性碱性磷酸酶、血清转氨酶轻度升高及黄疸。5.极少数病人可产生假膜性结膜炎。 |
偶见过敏反应和皮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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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对林可霉素类及林可霉素过敏者禁用。 |
1. 局部严重溃烂者禁用。2.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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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在权衡利弊情况下尽可能避免长期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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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未足月婴儿慎用。 |
儿童应在成人监护下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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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老人应在专业医师指导下使用。 |
避免长期大量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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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本品系克林霉素的衍生物,体外无抗菌活性,在体内经酯酶水解形成克林霉素而发挥抗菌活性。克林霉素作用机制为抑制细菌蛋白质的合成,主要作用于革兰阳性球菌和厌氧菌感染。2.本品对金黄葡萄球菌和表皮葡萄球菌、肺炎链球菌、化脓性链球菌等均有较好的抗菌作用,对流感嗜血杆菌及淋病奈瑟氏球菌中度敏感。部分耐红霉素的金黄葡萄球菌、表皮葡萄球菌对本品仍敏感。本品对革兰阴性和革兰阳性厌氧菌均有较好的抗菌作用,其中对脆弱拟杆菌的MIC50和MIC90分别为0.062和0.5mg/ml,对消化链球菌MIC50和MIC90分别为0.125和4mg/ml。 |
偶见过敏反应和皮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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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作用机制与林可霉素相同,细菌对本品与林可霉素有完全交叉耐药性,对林可霉素高度过敏的患者,也不适宜使用本品。2.一般胃肠道不适,可不影响治疗,但本品有可能引起假膜性结肠炎,应予高度重视,如出现剧烈腹痛、频繁腹泻、伴水样或血样便等症状,应停止用药,严重时应输液,处理无效则需服用万古霉素,口服0.125~0.5g,每日4次进行治疗。3.本品治疗乙型溶血性链球菌感染,连续用药应不少于10天,以防止急性风湿性发生。4.本品溶解后,室温保存应在14天内使用;溶液不宜冷藏保存,以免冻结不易倾倒。5.因本品有可能引起假膜性结肠炎,与抗蠕动性止泻药合用,可能使肠内毒素延迟排出,从而导致腹泻延长或加剧。6.肝功能损害、严重肾功能损害患者应慎用。7.有胃肠疾病史,特别是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生素伴随性结肠炎的患者应慎用。 |
1. 当药物性状发生改变时,不得使用。2. 切忌入口,避免接触眼睛。3. 涂布部位如有灼烧感﹑瘙痒﹑红肿等,应停止用药,洗净,必要时咨询医师。4. 水疱型和磷屑角化型均可用本品,每晚睡前,洗净后,涂于患处,连续4周以上。5. 如使用本品连续4周以上未见好,应复诊。6. 请将本药品放在儿童不宜接触的地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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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