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方十一烯酸锌曲安奈德软膏
通用名称:复方十一烯酸锌曲安奈德软膏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1022995
生产企业: 吉林敖东延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手足癣、体癣及股癣。对其他皮肤瘙痒症有一定的作用。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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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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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复方 |
20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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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软膏剂 |
凝胶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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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10克内含十一稀酸锌2g,十一稀酸0.5g,醋酸去炎松0.04g,辅料适量。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醋酸地塞米松0.75毫克,樟脑10毫克,薄荷脑10毫克。辅料为:羟苯乙酯、聚山梨酯80、香精、卡波姆、羟丙基甲基纤维素、亮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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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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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1022995 |
国药准字H200516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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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手足癣、体癣及股癣。对其他皮肤瘙痒症有一定的作用。 |
适合用于神经性皮炎、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以及慢性湿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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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外用。一日1~2次。涂于洗净的患处。 |
外用。一日1-2次,取少量涂于患处,并轻揉片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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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偶见过敏反应和皮炎。 |
长期大量使用可致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色素沉着以及继发感染。偶见过敏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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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1. 局部严重溃烂者禁用。2.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患处已破溃、化脓或有明显渗出者禁用。3.病毒感染者(如有疱疹、水痘)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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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在权衡利弊情况下尽可能避免长期用药。 |
1.妊娠期妇女使用可增加胎盘功能不全、新生儿体重减少或死胎的发生率,动物试验有致畸作用,应权衡利弊使用。2.乳母接受大剂量给药,则不应哺乳,防止药物经乳汁排泄,造成婴儿生长抑制、肾上腺功能抑制等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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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儿童应在成人监护下用药。 |
小儿如使用肾上腺皮质激素,须十分慎重,用激素可抑制患儿的生长和发育,如确有必要长期使用时,应使用短效或中效制剂,避免使用长效地塞米松制剂。并观察颅内压的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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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避免长期大量使用。 |
易产生高血压,老年患者尤其是更年期后的女性使用易发生骨质疏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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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偶见过敏反应和皮炎。 |
长期使用可致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色素沉着以及继发感染。偶见过敏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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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 当药物性状发生改变时,不得使用。2. 切忌入口,避免接触眼睛。3. 涂布部位如有灼烧感﹑瘙痒﹑红肿等,应停止用药,洗净,必要时咨询医师。4. 水疱型和磷屑角化型均可用本品,每晚睡前,洗净后,涂于患处,连续4周以上。5. 如使用本品连续4周以上未见好,应复诊。6. 请将本药品放在儿童不宜接触的地方。 |
1.避免接触眼睛及其他黏膜部位。2.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3.不宜大面积、长期使用;用药1周后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4.如用药部位出现皮疹、瘙痒、红肿等,应停止用药,洗净,必要时向医师或药师咨询。5.连续使用不能超过4周,面部、腋下、腹股沟及外阴等皮肤细薄处连续使用不能超过2周。6.如并发细菌或真菌感染,请咨询医师处理。7.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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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