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方十一烯酸锌曲安奈德软膏
通用名称:复方十一烯酸锌曲安奈德软膏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1022995
生产企业: 吉林敖东延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手足癣、体癣及股癣。对其他皮肤瘙痒症有一定的作用。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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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 |
万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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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复方 |
10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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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软膏剂 |
乳膏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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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10克内含十一稀酸锌2g,十一稀酸0.5g,醋酸去炎松0.04g,辅料适量。 |
本品成分为利拉萘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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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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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1022995 |
国药准字H201332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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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手足癣、体癣及股癣。对其他皮肤瘙痒症有一定的作用。 |
本品用于足癣、体癣、股癣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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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外用。一日1~2次。涂于洗净的患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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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偶见过敏反应和皮炎。 |
1611例受试者的临床试验安全性评价中不良反应的发生率为30例(1.86%)。其中主要为接触性皮炎17例(1.06%),瘙痒4例(0.25%),发红3例(0.19%),红斑、疼痛、刺激感各2例(0.12%)。此外,发生率小于1%的不良反应有皮炎、自身敏感皮炎及潮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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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1. 局部严重溃烂者禁用。2.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下列患者禁用:对利拉萘酯及本品所含化学成分有过敏史者;对其它外用抗真菌药物有过敏史者;临床上与皮肤念珠菌病、汗疱疹、掌跖脓疱病、脓皮病以及其他皮肤炎症难以鉴别的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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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在权衡利弊情况下尽可能避免长期用药。 |
妊娠期间应用本品的安全性尚不确定,因此妊娠或准备妊娠的妇女应权衡利弊慎用。哺乳期妇女应用本品的安全性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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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儿童应在成人监护下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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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避免长期大量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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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偶见过敏反应和皮炎。 |
药理作用:利拉萘酯为硫代氨基甲酸酯类抗真菌药,属角鲨烯环氧化酶抑制剂,通过阻碍真菌细胞膜角鲨烯环氧化反应,影响作为细胞膜构成成分的麦角甾醇的合成,发挥抗真菌作用。利拉萘酯对皮肤丝状真菌(发癣菌属、小孢子菌属、表皮癣菌属)有强抗真菌作用,对其它丝状真菌、暗色真菌、双态性真菌也显示出抗真菌作用。毒理研究:遗传毒性:利拉萘酯致突变试验结果均为阴性。生殖毒性:一般生殖毒性试验中,SD大鼠皮下给予利拉萘酯,对母体的最大无毒性反应剂量为20mg/Kg,对生殖过程及胎鼠的最大无毒性反应剂量为100mg/Kg。致畸敏感期毒性试验中,皮下给予利拉萘酯对母体的最大无毒性反应剂量为300mg/Kg,对胎鼠的最大无毒性反应剂量为100mg/Kg,围产期毒性试验中,皮下给予利拉萘酯对母体和新生仔鼠的最大无毒性反应剂量为30mg/K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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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 当药物性状发生改变时,不得使用。2. 切忌入口,避免接触眼睛。3. 涂布部位如有灼烧感﹑瘙痒﹑红肿等,应停止用药,洗净,必要时咨询医师。4. 水疱型和磷屑角化型均可用本品,每晚睡前,洗净后,涂于患处,连续4周以上。5. 如使用本品连续4周以上未见好,应复诊。6. 请将本药品放在儿童不宜接触的地方。 |
禁用于角膜、结膜等部位。不慎入眼时,请用大量水冲洗,并立即到医院接受医生检查。禁用于明显糜烂部位。涂布部位如出现接触性皮炎、瘙痒、发红、红斑、疼痛、刺激感等,应停止用药,并采取适当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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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