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宝美髯丸
通用名称:七宝美髯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26536
生产企业: 武汉健民大鹏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 滋补肝肾。用于肝肾两虚所致的须发早白,牙齿摇动,盗汗,筋骨软弱,腰腿酸软,带下清稀。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非处方药 |
处方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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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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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复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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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软膏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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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制何首乌、当归、补骨脂(盐水炙)、枸杞子、菟丝子、茯苓、牛膝。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10克内含十一稀酸锌2g,十一稀酸0.5g,醋酸去炎松0.04g,辅料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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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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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6536 |
国药准字H210229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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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滋补肝肾。用于肝肾两虚所致的须发早白,牙齿摇动,盗汗,筋骨软弱,腰腿酸软,带下清稀。 |
本品用于手足癣、体癣及股癣。对其他皮肤瘙痒症有一定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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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克(约半盖),一日2次;淡盐汤或温开水送服。 |
外用。一日1~2次。涂于洗净的患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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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儿童、孕妇、糖尿病患者禁用。 |
偶见过敏反应和皮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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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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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局部严重溃烂者禁用。2.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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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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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在权衡利弊情况下尽可能避免长期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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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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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应在成人监护下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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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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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长期大量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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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见过敏反应和皮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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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3.本品宜饭前服用。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当药物性状发生改变时,不得使用。2. 切忌入口,避免接触眼睛。3. 涂布部位如有灼烧感﹑瘙痒﹑红肿等,应停止用药,洗净,必要时咨询医师。4. 水疱型和磷屑角化型均可用本品,每晚睡前,洗净后,涂于患处,连续4周以上。5. 如使用本品连续4周以上未见好,应复诊。6. 请将本药品放在儿童不宜接触的地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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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