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香风油精
通用名称:丁香风油精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2020901
生产企业: 健民集团叶开泰国药(随州)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清凉散热,止痛止痒。用于蚊虫蜇咬,晕船晕车,感冒头痛,亦可用于龋齿止痛。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OTC乙类 |
处方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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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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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6ml |
复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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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搽剂 |
软膏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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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薄荷脑、樟脑、桉油、丁香酚、水杨酸甲酯,辅料为液体石蜡、野绿素、香料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10克内含十一稀酸锌2g,十一稀酸0.5g,醋酸去炎松0.04g,辅料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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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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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2020901 |
国药准字H210229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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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清凉散热,止痛止痒。用于蚊虫蜇咬,晕船晕车,感冒头痛,亦可用于龋齿止痛。 |
本品用于手足癣、体癣及股癣。对其他皮肤瘙痒症有一定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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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外用,涂擦于太阳穴或患处,每日2~3次,治疗龋齿痛时,可蘸以小棉球,嵌入蛀孔内。 |
外用。一日1~2次。涂于洗净的患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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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偶见过敏反应和皮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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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
1. 局部严重溃烂者禁用。2.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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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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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在权衡利弊情况下尽可能避免长期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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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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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应在成人监护下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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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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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长期大量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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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偶见过敏反应和皮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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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对蚊虫叮咬局部反应较重者应去医院就诊。3.感冒头痛应同时内服其他治疗感冒药物。4.用药后局部出现皮疹等过敏表现者应停用。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当药物性状发生改变时,不得使用。2. 切忌入口,避免接触眼睛。3. 涂布部位如有灼烧感﹑瘙痒﹑红肿等,应停止用药,洗净,必要时咨询医师。4. 水疱型和磷屑角化型均可用本品,每晚睡前,洗净后,涂于患处,连续4周以上。5. 如使用本品连续4周以上未见好,应复诊。6. 请将本药品放在儿童不宜接触的地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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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