氯法齐明软胶囊
通用名称:氯法齐明软胶囊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2021093
生产企业: 立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对于瘤型麻风和其他型麻风均有一定疗效,对耐砜类药物麻风杆菌感染也有效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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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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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50mg |
复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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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胶囊剂 |
软膏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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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氯法齐明,其化学名称为:10-(对-氯苯基)-2,10-二氢-3-(对-氯苯氨基)-2-异丙亚氨基吩嗪。分子式:C27H22Cl2N4分子量:473.40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10克内含十一稀酸锌2g,十一稀酸0.5g,醋酸去炎松0.04g,辅料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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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本品为胶丸,内含棕红色或红褐色粉末的混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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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2021093 |
国药准字H210229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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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对于瘤型麻风和其他型麻风均有一定疗效,对耐砜类药物麻风杆菌感染也有效 |
本品用于手足癣、体癣及股癣。对其他皮肤瘙痒症有一定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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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1.耐氨苯砜的各型麻风,口服,一次50~100mg,一日1次,与其他一种或几种抗麻风药合用。2.伴红斑结节麻风反应的各型麻风有神经损害或皮肤溃疡凶兆者,每日口服100~300mg,有助于减少和撤除泼尼松(每日40~80mg)。待反应控制后,逐渐递减至每日l00mg。为使组织内达到足够的药物浓度,用药2个月后才逐渐减少泼尼松的用量。无神经损害或皮肤溃疡凶兆时,按耐氨苯砜的各型麻风处理。3.治疗氨苯砜敏感的各型麻风本品可与其他两种抗麻风药合用。如可能三药合用至少2年以上,直至皮肤涂片查菌转阴。此后,继续采用一种合适的药物。4.成人每日最大量不超过300mg。小儿剂量尚未确认。 |
外用。一日1~2次。涂于洗净的患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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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1.皮肤粘膜着色为其主要不良反应。服药2周后即可出现皮肤和粘膜红染,呈粉红色、棕色、甚至黑色。着色程度与剂量、疗程成正比。停药2月后色素逐渐减退,约1~2年才能褪完。本品可使尿液、汗液、乳汁、精液和唾液呈淡红色,且可通过胎盘使胎儿着色,但未有致畸报道。应注意个别患者因皮肤着色反应而导致抑郁症,曾有报道,2例患者继皮肤色素减退后,因精神抑郁而自杀。|2.约70%~80%用本品治疗的病人皮肤有鱼鳞病样改变,尤以四肢和冬季为主。停药后2~3月可好转。|3.本品可致食欲减退、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胃肠道反应。|4.个别患者可产生眩晕、嗜睡、肝炎、上消化道出血、皮肤瘙痒等。|5.个别患者可产生皮肤色素减退。|6.个别报道发生阿斯综合征。|7.偶有服药期间发生脾梗死、肠梗阻或消化道出血而需进行剖腹探查者。因此应高度注意服药期间出现急腹症症状者。 |
偶见过敏反应和皮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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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严重肝、肾功能障碍及胃肠道疾患者。 |
1. 局部严重溃烂者禁用。2.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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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尚不明确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在权衡利弊情况下尽可能避免长期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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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尚不明确 |
儿童应在成人监护下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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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尚不明确 |
避免长期大量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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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偶见过敏反应和皮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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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有胃肠疾患史或肝功能损害及对本品不能耐受者慎用。|2.应与食物或牛奶同时服用。|3.为防止耐药性产生,本品应与一种或多种其他抗麻风药物合用。|4.治疗伴红斑结节麻风反应的多种杆菌性麻风时,如有神经损害或皮肤溃疡凶兆,本品可与肾上腺皮质激素合用。|5.多种杆菌性(界线型、界线-瘤型和瘤型麻风)麻风疗程应持续2年以上,甚至终生给药。|6.每日剂量超过100mg时应严密观察,疗程应尽可能短。|7.对诊断的干扰:可致血沉加快、血糖、白蛋白、血清氨基转移酶及胆红素升高,血钾降低。|8.用药期间,病人出现腹部绞痛、恶心、呕吐、腹泻时应减量、延长给药间期或停药。 本品能透过胎盘并进入乳汁,使新生儿和哺乳儿皮肤染色。孕妇避免应用本品,哺乳期妇女不宜应用本品。 药物过量时予以催吐、洗胃、导泻,必要时予以对症、支持治疗。 |
1. 当药物性状发生改变时,不得使用。2. 切忌入口,避免接触眼睛。3. 涂布部位如有灼烧感﹑瘙痒﹑红肿等,应停止用药,洗净,必要时咨询医师。4. 水疱型和磷屑角化型均可用本品,每晚睡前,洗净后,涂于患处,连续4周以上。5. 如使用本品连续4周以上未见好,应复诊。6. 请将本药品放在儿童不宜接触的地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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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