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酸氢化可的松乳膏
通用名称:丁酸氢化可的松乳膏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163449
生产企业: 湖北舒邦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过敏性皮炎、脂溢性皮炎、过敏性湿疹及苔藓样瘙痒症等。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OTC甲类 |
处方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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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 |
康利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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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20g |
复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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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乳膏剂 |
软膏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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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丁酸氢化可的松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10克内含十一稀酸锌2g,十一稀酸0.5g,醋酸去炎松0.04g,辅料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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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本品为白色乳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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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63449 |
国药准字H210229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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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过敏性皮炎、脂溢性皮炎、过敏性湿疹及苔藓样瘙痒症等。 |
本品用于手足癣、体癣及股癣。对其他皮肤瘙痒症有一定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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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局部外用。取适量本品涂于患处,1日2次。 |
外用。一日1~2次。涂于洗净的患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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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长期使用可致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色素沉着以及继发感染。偶见过敏反应。 |
偶见过敏反应和皮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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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感染性皮肤病禁用。 |
1. 局部严重溃烂者禁用。2.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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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儿童、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在权衡利弊情况下尽可能避免长期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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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儿童、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
儿童应在成人监护下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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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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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长期大量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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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品为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外用具有抗炎、抗过敏、止痒及减少渗出作用。 |
偶见过敏反应和皮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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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 儿童、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2) 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3) 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4) 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5) 不宜大面积、长期使用;用药1周后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6)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11) 运动员慎用。 |
1. 当药物性状发生改变时,不得使用。2. 切忌入口,避免接触眼睛。3. 涂布部位如有灼烧感﹑瘙痒﹑红肿等,应停止用药,洗净,必要时咨询医师。4. 水疱型和磷屑角化型均可用本品,每晚睡前,洗净后,涂于患处,连续4周以上。5. 如使用本品连续4周以上未见好,应复诊。6. 请将本药品放在儿童不宜接触的地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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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