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酸伐昔洛韦片
通用名称:盐酸伐昔洛韦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73441
生产企业: 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
功能主治:1.主要用于带状疱疹。2.用于治疗单纯疱疹病毒感染及预防复发,包括生殖器疱疹的初发和复发。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
| 商标 |
|
||
| 规格 |
0.3g*8片 |
复方 |
|
| 剂型 |
片剂 |
软膏剂 |
|
| 主要成分 |
化学名称:L-缬氨酸-2-[(6-氧代-2-氨基-1,6-二氢-9H-嘌呤-9-基)甲氧基]乙基酯盐酸盐。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10克内含十一稀酸锌2g,十一稀酸0.5g,醋酸去炎松0.04g,辅料适量。 |
|
| 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 |
|
|
|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73441 |
国药准字H21022995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1.主要用于带状疱疹。2.用于治疗单纯疱疹病毒感染及预防复发,包括生殖器疱疹的初发和复发。 |
本品用于手足癣、体癣及股癣。对其他皮肤瘙痒症有一定的作用。 |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0.3g,一日2次,饭前空腹服用。1. 带状疱疹连续服药10日。2. 单纯性疱疹连续服药7日。 |
外用。一日1~2次。涂于洗净的患处。 |
|
| 不良反应 |
1.消化系统少数患者有轻度胃肠道症状,如胃部不适、食欲减退、恶心、呕吐、腹痛、腹泻、便秘等。2.中枢神经系统可出现头痛、乏力、眩晕。3.血液可引起贫血、白细胞减少、粒细胞减少、血栓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TTP)和溶血性尿毒症综合征。4.心血管系统可引起心动过速、血管扩张等。5.其它可见皮肤瘙痒、关节痛、肌痛、畏光、眼痛等。 |
偶见过敏反应和皮炎。 |
|
| 禁忌 |
本品禁用于对伐昔洛韦、阿昔洛韦或本品制剂中任何成分过敏的病人。 |
1. 局部严重溃烂者禁用。2.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阿昔洛韦能通过胎盘,孕妇用药需权衡利弊。阿昔洛韦在乳汁中的浓度为血药浓度的0.6~4.1倍,哺乳期妇女应慎用。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在权衡利弊情况下尽可能避免长期用药。 |
|
| 儿童用药 |
儿童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定。 |
儿童应在成人监护下用药。 |
|
| 老人用药 |
不需调整剂量,除非肾功能明显损害者。应维持足够的水分。 |
避免长期大量使用。 |
|
| 药理作用 |
药理作用:本品是阿昔洛韦的前体药物.口服后吸收迅速并在体内很快转化为阿昔洛韦.其抗病毒作用为阿昔洛韦所发挥.阿昔洛韦进入疱疹感染细胞之后.与脱氧核苷竞争病毒胸腺嘧啶激酶或细胞激酶.药物被磷酸化成活化型无环鸟苷三磷酸酯.作为病毒复制的底物与脱氧鸟嘌呤三磷酸酯竞争病毒dna多聚酶.从而抑制了病毒dna合成.显示抗病毒作用.本品体内的抗病毒活性优于阿昔洛韦.对单纯性疱疹病毒ⅰ型和ⅱ型的治疗指数分别比阿昔洛韦高42.91%和30.13%.对水痘带状疱疹病毒也有很高的疗效.毒理研究:一般毒性:对哺乳动物宿主细胞的毒性很低.大鼠和小鼠灌胃给药的ld50分别为4.4g/kg和1.51g/kg.由于本品在体内很快转化为阿昔洛韦.其代谢物在体内没有蓄积现象.在不同阶段的长期毒性试验中.本品与阿昔洛韦具有相同的安全性.遗传毒性:在小鼠微核试验中.250mg/kg无致突变性.而500mg/kg(阿昔洛韦浓度是人血浆水平的26至51倍)且致突变性。 |
偶见过敏反应和皮炎。 |
|
| 注意事项 |
1.对更昔洛韦过敏者也可能对本品过敏。2.脱水或已有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肾功能不全者在接受本品治疗时,需根据肌酐清除率来校正剂量。3.严重免疫功能缺陷者长期或多次应用本品治疗后可能引起单纯疱疹病毒和带状疱疹病毒对本品耐药。如单纯疱疹患者应用本品后皮损不见改善者应测试单纯疱疹病毒对本品的敏感性。4.随访检查:由于生殖器疱疹患者大多易患子宫颈癌,因此患者至少应一年检查一次,以早期发现。5.一旦疱疹症状与体征出现,应尽早给药。6.服药期间应给予患者充分的水,防止阿昔洛韦在肾小管内沉淀。7.一次血液透析可使阿昔洛韦的血药浓度减低60%,因此血液透析后应补给一次剂量。8.生殖器复发性疱疹感染以间歇短程疗法给药有效。由于动物实验曾发现本品对生育的影响及致突变作用,因此口服剂量与疗程不应超过推荐标准。生殖器复发性疱疹的长程疗法也不应超过6个月。9.本品对单纯疱疹病毒的潜伏感染和复发无明显效果,不能根除病毒。 |
1. 当药物性状发生改变时,不得使用。2. 切忌入口,避免接触眼睛。3. 涂布部位如有灼烧感﹑瘙痒﹑红肿等,应停止用药,洗净,必要时咨询医师。4. 水疱型和磷屑角化型均可用本品,每晚睡前,洗净后,涂于患处,连续4周以上。5. 如使用本品连续4周以上未见好,应复诊。6. 请将本药品放在儿童不宜接触的地方。 |
|
|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