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痤隐酮凝胶
通用名称:克痤隐酮凝胶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153071
生产企业: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抑制皮脂腺分泌及痤疮杆菌生长。用于黑头、白头粉刺及脓疮型痤疮。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OTC甲类 |
处方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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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 |
安芙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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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6g |
复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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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凝胶剂 |
软膏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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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丹参酮粉、甲氧苄啶、维生素A、维生素E、辅料为乙二胺四乙酸二钠盐、卡波姆、丙二醇、卡必醇、月桂醇、尼泊金乙酯、三乙醇胺、纯化水。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10克内含十一稀酸锌2g,十一稀酸0.5g,醋酸去炎松0.04g,辅料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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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本品为红色透明状凝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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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153071 |
国药准字H210229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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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抑制皮脂腺分泌及痤疮杆菌生长。用于黑头、白头粉刺及脓疮型痤疮。 |
本品用于手足癣、体癣及股癣。对其他皮肤瘙痒症有一定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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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外用,涂敷患处,一日2次。 |
外用。一日1~2次。涂于洗净的患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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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偶见过敏反应和皮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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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
1. 局部严重溃烂者禁用。2.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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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在权衡利弊情况下尽可能避免长期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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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儿童禁用。 |
儿童应在成人监护下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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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尚不明确。 |
避免长期大量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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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品可使煤焦油致家兔耳痤疮模型的毛囊角栓减少,表皮增厚减轻,真皮炎细胞浸润减轻等。本品可使角叉菜胶致大鼠足肿胀程度减轻,使二甲苯致小鼠耳廓肿胀减轻,使大鼠棉球肉芽肿减轻。体外试验显示,本品对痤疮丙酸杆菌和金黄色葡萄球菌也有一定的抑制作用。 |
偶见过敏反应和皮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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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 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 忌烟酒、辛辣、油腻及腥发食物。3. 切忌以手挤压患处。4. 用药期间不宜同时服用温热性药物。5. 以脓肿、囊肿、硬结为主的痤疮不宜使用。6. 用药期间不宜同时涂用化妆品或做皮肤美容护理。7. 用药部位出现灼热感瘙痒,或红肿等表现,应停止使用,用温水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8. 用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9.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 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 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当药物性状发生改变时,不得使用。2. 切忌入口,避免接触眼睛。3. 涂布部位如有灼烧感﹑瘙痒﹑红肿等,应停止用药,洗净,必要时咨询医师。4. 水疱型和磷屑角化型均可用本品,每晚睡前,洗净后,涂于患处,连续4周以上。5. 如使用本品连续4周以上未见好,应复诊。6. 请将本药品放在儿童不宜接触的地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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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