硝酸硫康唑喷雾剂
通用名称:硝酸硫康唑喷雾剂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110058
生产企业: 山东京卫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治疗由红色毛癣菌,须癣毛癣菌,絮状表皮癣菌和犬小孢子菌感染引起的股癣、体癣,也可用于花斑糠疹(俗称花斑癣)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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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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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10ml:1% |
复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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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喷雾剂 |
软膏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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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本品的主要化学成份为硝酸硫康唑。分子式:C18H15Cl3N2S·HNO3分子量:460.77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10克内含十一稀酸锌2g,十一稀酸0.5g,醋酸去炎松0.04g,辅料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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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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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10058 |
国药准字H210229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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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治疗由红色毛癣菌,须癣毛癣菌,絮状表皮癣菌和犬小孢子菌感染引起的股癣、体癣,也可用于花斑糠疹(俗称花斑癣) |
本品用于手足癣、体癣及股癣。对其他皮肤瘙痒症有一定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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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1.直接喷施本品少量并均匀分布于患处及其周围皮肤,一日1次或2次。2.通常在使用本品几天后可缓解症状,在使用一周内可获得临床改善。为减小复发的可能性,股癣、体癣及花斑癣的患者需治疗3周。3.若使用4周后未出现明显临床改善,需考虑其诊断是否合适。使用时保持瓶体大体垂直,使喷嘴距离患处1-2厘米,按压瓶体顶端的加压阀,药液即喷射于患处,药液能均匀覆盖患处即可。4.不可倒置喷射。首次使用之前,需连续按压几次,以排空喷泵中的空气。 |
外用。一日1~2次。涂于洗净的患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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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1.国外对照临床试验中,370名应用硝酸硫康唑治疗的患者中没有出现系统性反应,大约有1%的患者出现皮肤瘙痒、灼烧感及刺痛,这些反应不影响治疗。 2.国内随机对照临床试验中,采用本品治疗的144例受试者中2例出现中重度红斑、灼烧,经减少用药次数或短暂停用后好转。3例出现轻或中度的红斑、刺痛、脱屑、干燥、灼烧,1例发生中度脱屑、干燥、灼烧,这些轻中度不良反应不影响治疗。 |
偶见过敏反应和皮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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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对本品任何成分过敏者禁用。 |
1. 局部严重溃烂者禁用。2.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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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参考文献。目前还不了解该药物是否在人类乳汁中分泌,由于许多药物在人乳中分泌,故哺乳期妇女应慎用。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在权衡利弊情况下尽可能避免长期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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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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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应在成人监护下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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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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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长期大量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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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药理作用: 硝酸硫康唑是一种咪唑衍生物,具有光谱抗真菌作用,可抑制包括红色毛癣菌、须癣毛癣菌、絮状表皮癣菌和犬小孢子菌等常见致病皮肤真菌的生长,也可以抑制造成花斑癣的微生物、糠秕马拉色菌以及某些革兰阳性菌。 2.毒理研究: (1)遗传毒性:体外研究显示本品没有致突变性。 (2)生殖毒性:研究显示给与大鼠人用剂量125倍(以mg/kg计)时,硝酸硫康唑可导致胚胎毒性。大鼠在相同剂量下经口给药亦可导致妊娠延长和难产。几例雌性大鼠死于围产期,最可能的原因是分娩并发症。硝酸硫康唑在50mg/kg/天的剂量下对大鼠或兔没有致畸作用。 (3)致癌性:长期致癌性试验尚未进行。。 |
偶见过敏反应和皮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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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仅于皮肤外用,应避免接触眼睛。2.如果出现不良刺激,应停止使用,并进行适当治疗。 |
1. 当药物性状发生改变时,不得使用。2. 切忌入口,避免接触眼睛。3. 涂布部位如有灼烧感﹑瘙痒﹑红肿等,应停止用药,洗净,必要时咨询医师。4. 水疱型和磷屑角化型均可用本品,每晚睡前,洗净后,涂于患处,连续4周以上。5. 如使用本品连续4周以上未见好,应复诊。6. 请将本药品放在儿童不宜接触的地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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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