硝酸异康唑乳膏
通用名称:硝酸异康唑乳膏
批准文号:注册证号HC20160024
生产企业: 香港澳美制药厂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
功能主治:主要用于皮肤浅表真菌感染,如手癣、足癣、体癣、股癣等。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
| 商标 |
|
||
| 规格 |
复方 |
||
| 剂型 |
软膏剂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硝酸异康唑。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10克内含十一稀酸锌2g,十一稀酸0.5g,醋酸去炎松0.04g,辅料适量。 |
|
| 性状 |
|
||
|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注册证号HC20160024 |
国药准字H21022995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主要用于皮肤浅表真菌感染,如手癣、足癣、体癣、股癣等。 |
本品用于手足癣、体癣及股癣。对其他皮肤瘙痒症有一定的作用。 |
|
| 用法用量 |
外用,清洗后,取本品适量均匀涂于患处。一日2次。对于体、股癣2周为一疗程,对于手、足癣4周为一疗程。或遵医嘱。 |
外用。一日1~2次。涂于洗净的患处。 |
|
| 不良反应 |
使用本品罕有的不良反应有:用药部位刺激性症状,过敏。 |
偶见过敏反应和皮炎。 |
|
| 禁忌 |
|
1. 局部严重溃烂者禁用。2.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在权衡利弊情况下尽可能避免长期用药。 |
|
| 儿童用药 |
|
儿童应在成人监护下用药。 |
|
| 老人用药 |
|
避免长期大量使用。 |
|
| 药理作用 |
偶见过敏反应和皮炎。 |
||
| 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 2.股癣患者,勿穿紧身内裤或化纤内裤,宜穿棉织宽松内裤。 3.足癣患者,浴后将皮肤擦干(特别是趾间皮肤)。宜穿棉纱袜,且每日更换,鞋应透气。 4.为减少感染复发,对念珠菌病、体癣、股癣和花斑癣,治疗至少需2~4周。 5.本品应用于面部、腋部及腹股沟等皮肤褶皱部位时,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6.如伴有皮肤感染,必须同时使用抗感染药物。如同时使用后,感染的症状没有及时改善,应停用本品直至感染得到控制。 7.请置于儿童不宜触及之处。 |
1. 当药物性状发生改变时,不得使用。2. 切忌入口,避免接触眼睛。3. 涂布部位如有灼烧感﹑瘙痒﹑红肿等,应停止用药,洗净,必要时咨询医师。4. 水疱型和磷屑角化型均可用本品,每晚睡前,洗净后,涂于患处,连续4周以上。5. 如使用本品连续4周以上未见好,应复诊。6. 请将本药品放在儿童不宜接触的地方。 |
|
|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