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林霉素磷酸酯外用溶液
通用名称:克林霉素磷酸酯外用溶液
批准文号:注册证号HC20150070
生产企业: 香港澳美制药厂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
功能主治:用于治疗寻常痤疮。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非处方药 |
处方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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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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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复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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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软膏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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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本品每毫升含主要成分克林霉酸酯(按克林霉素计)10毫克。辅料为:丙二醇、异丙醇、薄荷脑、氢氧化钠和纯化水。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10克内含十一稀酸锌2g,十一稀酸0.5g,醋酸去炎松0.04g,辅料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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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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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注册证号HC20150070 |
国药准字H210229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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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寻常痤疮。 |
本品用于手足癣、体癣及股癣。对其他皮肤瘙痒症有一定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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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局部外用,先用温水洗净患处,轻轻揩干后,取适量药液在患处涂一薄层,每日早晚各1次。 |
外用。一日1~2次。涂于洗净的患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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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可引起皮肤干燥、局部刺激,皮疹等过敏反应。偶见胃肠不适及腹泻。 |
偶见过敏反应和皮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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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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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局部严重溃烂者禁用。2.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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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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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在权衡利弊情况下尽可能避免长期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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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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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应在成人监护下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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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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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长期大量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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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品吸收后可水解成克林霉素发挥抗菌作用,尤对痤疮丙酸杆菌具有较好的抗菌活性,局部使用还可使表皮脂肪酸减少,有利于痤疮的治疗。 |
偶见过敏反应和皮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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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3.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4. 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5. 儿童需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
1. 当药物性状发生改变时,不得使用。2. 切忌入口,避免接触眼睛。3. 涂布部位如有灼烧感﹑瘙痒﹑红肿等,应停止用药,洗净,必要时咨询医师。4. 水疱型和磷屑角化型均可用本品,每晚睡前,洗净后,涂于患处,连续4周以上。5. 如使用本品连续4周以上未见好,应复诊。6. 请将本药品放在儿童不宜接触的地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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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