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氧沙林片
通用名称:甲氧沙林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50021757
生产企业: 重庆华邦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白癜风,牛皮癣(银屑病)。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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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 |
邦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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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5mg*80片 |
复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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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片剂 |
软膏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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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甲氧沙林。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10克内含十一稀酸锌2g,十一稀酸0.5g,醋酸去炎松0.04g,辅料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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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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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0021757 |
国药准字H210229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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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白癜风,牛皮癣(银屑病)。 |
本品用于手足癣、体癣及股癣。对其他皮肤瘙痒症有一定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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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1.用法:口服,两小时后配合日晒或黑光照射,每周至少2~3次(至少相隔48小时)。2.剂量:白癜风,按体重0.5mg/kg计算,成人每次服用量为25mg~30mg,每周2-3次;银屑病,按体重0.6mg/kg计算,成人每次服用量为30mg~35mg,每周2-3次。3.照光时间:(1)日光照射(日晒),首次照射时间为15~25分钟,浅肤色一般为15分钟,中等肤色为20分钟,深肤色为25分钟,以后治疗可适当增加5分钟的照射时间;(2)黑光照射,照射治疗时间为照射出现红斑反应时间的一半。 |
外用。一日1~2次。涂于洗净的患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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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本品毒性较低。由于对光的耐受性差异,个别患者可能会出现皮肤瘙痒﹑红斑等光过敏症状,通常症状会慢慢减轻或消失,也可在医生指导下服用抗过敏药物。过度照射可引起发红﹑水疱等类似晒伤症状,此时需停药至症状消除后再使用。治疗时调整好照射的强度和照射时间可避免该症状发生。少数患者口服后可能出现轻微的恶心﹑头痛等不适反应,与食物或牛奶同服,或减少服用量,可减轻不适反应。 |
偶见过敏反应和皮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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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1.严重肝病患者禁用。2.白内障或其他晶体疾病患者禁用。3.有光敏性疾病患者如:红斑狼疮﹑皮肌炎﹑卟啉症﹑多形性日光疹﹑着色性干皮病等患者禁用。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1. 局部严重溃烂者禁用。2.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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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在权衡利弊情况下尽可能避免长期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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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12岁以下儿童禁用。 |
儿童应在成人监护下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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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年老体弱患者禁用。 |
避免长期大量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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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药理。本品为光敏剂,使用本品并配合日晒或黑光照射,可以产生以下光感活性。1)提高酪氨酸酶活性,促进表皮黑色素形成,促使毛囊中的黑色素细胞向表皮移动,从而使皮肤上出现色素沉着,用于治疗白癜风。2)抗表皮增殖作用。抑制牛皮癣(银屑病)等症的表皮细胞增生,使皮损消退。2.毒理,本品小白鼠口服LD50为394.9mg/kg±38.5mg/kg。在临床应用中剂量一般按0.5mg/kg或0.6mg/kg计算,是小白鼠口服LD50的1/790或1/660。临床用药后反复进行肝肾功能和血尿常规检查,无异常发现。 |
偶见过敏反应和皮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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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配合光照治疗要调整好照射时间和照射强度。2.照光治疗前后要注意对皮肤的保护,避免曝晒。3.有皮肤癌病史,有日光敏感家族史,新近接受放射线或细胞毒治疗及有胃肠道疾病者应慎用。4.治疗期间不得服用含有呋喃香豆素的食物,如酸橙,无花果,香菜,芥菜,胡萝卜,芹菜等。5.治疗期间应戒酒,不宜吃过于辛辣食物。6.口服甲氧沙林片同时外用甲氧沙林溶液,疗效更显著,但必须在医生指导下用药。 |
1. 当药物性状发生改变时,不得使用。2. 切忌入口,避免接触眼睛。3. 涂布部位如有灼烧感﹑瘙痒﹑红肿等,应停止用药,洗净,必要时咨询医师。4. 水疱型和磷屑角化型均可用本品,每晚睡前,洗净后,涂于患处,连续4周以上。5. 如使用本品连续4周以上未见好,应复诊。6. 请将本药品放在儿童不宜接触的地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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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