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A酸片
通用名称:维A酸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0970053
生产企业: 山东良福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适用于痤疮、扁平苔癣、白斑、毛发红糠疹和面部糠疹等。可作为银屑病、鱼鳞病的辅助治疗,也可用于治疗多发性寻常疣以及角化异常类的各种皮肤病。同时用于治疗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APL),并可作为维持治疗药物。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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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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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10mg*20片 |
复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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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片剂 |
软膏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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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维A酸。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10克内含十一稀酸锌2g,十一稀酸0.5g,醋酸去炎松0.04g,辅料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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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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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70053 |
国药准字H210229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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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痤疮、扁平苔癣、白斑、毛发红糠疹和面部糠疹等。可作为银屑病、鱼鳞病的辅助治疗,也可用于治疗多发性寻常疣以及角化异常类的各种皮肤病。同时用于治疗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APL),并可作为维持治疗药物。 |
本品用于手足癣、体癣及股癣。对其他皮肤瘙痒症有一定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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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每日 2-3 次,每次 10mg 。 |
外用。一日1~2次。涂于洗净的患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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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1.唇炎、黏膜干燥、结膜炎、甲沟炎、脱发。2.高血脂,多发生于治疗后2~3个月。3.引起胚胎发育畸形。4.肝功能受损。5.其他:可出现头痛、头晕(50岁以下者较老年人多)、骨增厚、口干、脱屑以及对光过敏、皮肤色素变化等。 |
偶见过敏反应和皮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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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妊娠妇女;严重肝肾功能损害者禁用。 |
1. 局部严重溃烂者禁用。2.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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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本品有致畸性,育龄妇女及其配偶在口服本品期间及服药前三个月及服药后一年内应严格避孕,育龄妇女服药前、停药后应做妊免实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在权衡利弊情况下尽可能避免长期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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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儿童慎用。 |
儿童应在成人监护下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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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
避免长期大量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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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偶见过敏反应和皮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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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口服本品出现不良反应时,应控制剂量或与谷维素、VitB1、VitB6等同服,可使头疼等症状减轻或消失。在治疗严重皮肤病时,可与皮质激素、抗生素等合并使用,以增加疗效。 |
1. 当药物性状发生改变时,不得使用。2. 切忌入口,避免接触眼睛。3. 涂布部位如有灼烧感﹑瘙痒﹑红肿等,应停止用药,洗净,必要时咨询医师。4. 水疱型和磷屑角化型均可用本品,每晚睡前,洗净后,涂于患处,连续4周以上。5. 如使用本品连续4周以上未见好,应复诊。6. 请将本药品放在儿童不宜接触的地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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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