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维A酸红霉素凝胶
通用名称:异维A酸红霉素凝胶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80404
生产企业: 国药集团武汉中联四药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轻、中度寻常性痤疮的局部治疗,对炎性和非炎性皮肤损均有效。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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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 |
童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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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10g |
复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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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凝胶剂 |
软膏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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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克凝胶含异维A酸0.5mg与红霉素2万单位。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10克内含十一稀酸锌2g,十一稀酸0.5g,醋酸去炎松0.04g,辅料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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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本品为淡黄绿色、均匀、细腻、透明或半透明的黏稠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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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0404 |
国药准字H210229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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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轻、中度寻常性痤疮的局部治疗,对炎性和非炎性皮肤损均有效。 |
本品用于手足癣、体癣及股癣。对其他皮肤瘙痒症有一定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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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本品适量涂抹在整个患处,一日一次或一日二次。 |
外用。一日1~2次。涂于洗净的患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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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本品可能产生刺痛、灼热、剌激,用药部位可能产生红斑、脱皮现象,这些局部症 状随珩继续用药将会自动消失,如果出现严重的剌激作用,应当暂时停止用药,等刺 激反应成轻后再继续用药,如果剌激反应持续出现,应停止治疗,治疗终止,刺激反应将得到级解。 |
偶见过敏反应和皮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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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1. 局部严重溃烂者禁用。2.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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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孕妇外用本品的安全性尚不明确。动物实验显示,本品对胎儿或胚胎发育,对妊娠过程和产前、产后均没有直接或间接的伤害。当系统用药时,异维A酸可能有致畸作用,然而,用兔进行的生殖研究试验显示,外用60倍人治疗剂量对胎儿无伤害。本品中的红霉素成分对孕妇没有明显危险。孕妇或准备怀孕的妇女应避免使用本品。经皮肤从本品中吸收异维A酸可以忽略不计,但未知异维A酸是否分泌到人乳中,所以哺乳期不应使用本品。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在权衡利弊情况下尽可能避免长期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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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青春期前儿童很少患寻常性痤疮,其用药尚不明确。 |
儿童应在成人监护下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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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因老年人不会患寻常性痤疮,所以没有明确的建议。 |
避免长期大量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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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药理作用:异维A酸在结构和药理作用上都与维生素A相似,能够调节上皮细胞生长和分化。其作用机制尚未完全阐明。当全身用药时,它能抑制皮脂腺的活性,减少皮脂分泌;还能减少粉刺的产生,组织小囊包的角化,抑制痤疮丙酸杆菌并减少炎症的发生。动物模型研究显示,外用异维A酸有类似的活性,以叙利亚鼠的耳、侧腹的研究提示,外用异维A酸能抑制皮脂产生,异维A酸用药15日,涂于耳部,可使脂肪腺体积减小50%,涂于侧腹部,可使脂肪腺体积减少40%。外用异维A酸也显示对小鼠鼻皮肤表皮有分化作用。一般认为外用异维A酸可促进上皮细胞有丝分裂,降低基底层角质细胞间结合,抑制寻常性痤疮皮肤角化,促进脱屑,防止皮损形成。异维A酸治疗后可使小囊或发展为似小囊的表面囊肿体积减少,这种体积减少也被用来量化抗角化作用。异维A酸具有局部抗炎作用。外用异维A酸对痤疮有明显的抑制作用,而维A酸仅有弱的抑制作用,与维A酸相比,外用异维A酸反弹作用较小。红霉素为大环内酯类抗生素,通过与核糖蛋白亚单位可逆性结合干扰细菌蛋白质的合成而起作用,红霉素能抑制氨酰基转移核糖核酸的迁移并抑制多肽的合成。在治疗痤疮中,红霉素通过减少痤疮丙酸杆菌及阻止痤疮丙酸杆菌炎性调节物质的释放而起作用。痤疮丙酸杆菌对外用红霉素可能产生耐药,但有证据表明,红霉素与异维A酸复方对痤疮丙酸杆菌红霉素耐药菌株有效。异维A酸对黑头粉刺的治疗有效,而红霉素对轻中度的炎性寻常性痤疮有效,由于大多病例同时具有黑头粉刺和炎性病症,异维A酸和红霉素联合局部用药是合理的。毒性研究:未进行本品的非临床安全性研究。人体局部刺激性显示,本品的刺激性与应用其任一单独组分相似,本品刺激性小,可以耐受。 |
偶见过敏反应和皮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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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孕妇或在那个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三天后症状未改善,或出现吐泻明显,并有其它严重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当药物性状发生改变时,不得使用。2. 切忌入口,避免接触眼睛。3. 涂布部位如有灼烧感﹑瘙痒﹑红肿等,应停止用药,洗净,必要时咨询医师。4. 水疱型和磷屑角化型均可用本品,每晚睡前,洗净后,涂于患处,连续4周以上。5. 如使用本品连续4周以上未见好,应复诊。6. 请将本药品放在儿童不宜接触的地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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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