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方卡力孜然酊
通用名称:复方卡力孜然酊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65020003
生产企业: 新疆维阿堂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具有温肤散寒,祛风燥湿、舒经活络、活血化瘀及清除异常粘液质之功效,改善病灶部位皮肤的微循环,直接补充微量元素,增加皮肤的光敏作用,激活酪氨酸酶活性,促进皮肤中黑色素的合成。用于治疗白癜风(白热斯)。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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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 |
维阿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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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20ml |
复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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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酊剂 |
软膏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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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驱虫斑鸠菊、补骨脂、何首乌、当归、防风、蛇床子、白鲜皮、乌梅、白芥子、丁香。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10克内含十一稀酸锌2g,十一稀酸0.5g,醋酸去炎松0.04g,辅料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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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本品为深棕色的液体;气芳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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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65020003 |
国药准字H210229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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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具有温肤散寒,祛风燥湿、舒经活络、活血化瘀及清除异常粘液质之功效,改善病灶部位皮肤的微循环,直接补充微量元素,增加皮肤的光敏作用,激活酪氨酸酶活性,促进皮肤中黑色素的合成。用于治疗白癜风(白热斯)。 |
本品用于手足癣、体癣及股癣。对其他皮肤瘙痒症有一定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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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1.外用适量,涂搽患处。将患处揉搓后涂抹,一日3~4次,涂药后继续轻轻揉搓至白斑发红为止。2.涂药30分钟后应日光或长波紫外线(黑光)照射,每日1~2次,照射时间开始1~5分钟,以后每次增加1至数分钟,每次照射时间以白斑发红为度。 |
外用。一日1~2次。涂于洗净的患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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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临床未发现有系统性全身性不良反应,偶有局部皮肤发红、发痒、肿胀等反应。停药或减少用药后可迅速消退。 |
偶见过敏反应和皮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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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过敏体质者慎用。 |
1. 局部严重溃烂者禁用。2.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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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尚不明确。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在权衡利弊情况下尽可能避免长期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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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尚不明确。 |
儿童应在成人监护下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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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尚不明确。 |
避免长期大量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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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参考文献。 |
偶见过敏反应和皮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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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外用制剂,禁止口服和用于皮肤破损处。勿涂于正常皮肤上。 2.少数患者如出现红、肿、痒反应可在使用前用适量白酒稀释或脱敏后使用。严重时应停药,待症状消退后继续用药。 3.避免日光曝晒。曝晒、照射时间过久或用药过量可能引起水疱,如有水疱,应停止用药对症处理,待水疱痊愈后继续用药。 4.过敏体质者慎用。 |
1. 当药物性状发生改变时,不得使用。2. 切忌入口,避免接触眼睛。3. 涂布部位如有灼烧感﹑瘙痒﹑红肿等,应停止用药,洗净,必要时咨询医师。4. 水疱型和磷屑角化型均可用本品,每晚睡前,洗净后,涂于患处,连续4周以上。5. 如使用本品连续4周以上未见好,应复诊。6. 请将本药品放在儿童不宜接触的地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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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