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方白芷酊
通用名称:复方白芷酊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B20020555
生产企业: 北京市非凡制药厂
功能主治:祛风,活络,消斑。适用于气血失和引起的白癜风。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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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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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50ml |
复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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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酊剂 |
软膏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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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防风、补骨脂(盐炒)、白芷、蒺藜(盐炒)、马齿苋、栀子、甘草、蛇床子、冰片、秦艽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10克内含十一稀酸锌2g,十一稀酸0.5g,醋酸去炎松0.04g,辅料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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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本品为棕红色的液体,久置可有少量沉淀;气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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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北京市非凡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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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B20020555 |
国药准字H210229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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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祛风,活络,消斑。适用于气血失和引起的白癜风。 |
本品用于手足癣、体癣及股癣。对其他皮肤瘙痒症有一定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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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外用,取适量涂于洗净的患处,一日1~2次。 |
外用。一日1~2次。涂于洗净的患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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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少数患者有轻微皮肤过敏反应。 |
偶见过敏反应和皮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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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尚不明确 |
1. 局部严重溃烂者禁用。2.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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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孕妇慎用。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在权衡利弊情况下尽可能避免长期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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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
儿童应在成人监护下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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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老人慎用。 |
避免长期大量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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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偶见过敏反应和皮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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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将药液涂患处后必须晒太阳10-20分钟,或在医生指导下照射紫外线,但要避免过度和过强的阳光或紫外线的照射,以免反应强烈红肿起泡。2、皮肤过敏者慎用,涂药先从小面积开始试用,如出现红肿起泡现象,暂停使用,注意对水泡不能自行捅破以免感染,水泡自行吸收后再试用,但晒太阳或照射紫外线的时间要缩短。3、接近眼部患处时,注意避免药液进入眼内。4、个别患者用药后,在皮损周边出现深色色素沉着,停药后可恢复。5、用药期间避免应用影响黑色素合成的药物,如:维生素C、硫脲嘧啶、甲状腺素、二巯基丙醇、肾上腺素等。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7、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 当药物性状发生改变时,不得使用。2. 切忌入口,避免接触眼睛。3. 涂布部位如有灼烧感﹑瘙痒﹑红肿等,应停止用药,洗净,必要时咨询医师。4. 水疱型和磷屑角化型均可用本品,每晚睡前,洗净后,涂于患处,连续4周以上。5. 如使用本品连续4周以上未见好,应复诊。6. 请将本药品放在儿童不宜接触的地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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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