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肤止痒颗粒
通用名称:荆肤止痒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0970119
生产企业: 四川光大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祛风、除湿,清热解毒、止痒。用于儿童风热型或湿热型丘疹性荨麻疹。症状可见脓疱疮、风团、水疱、瘙痒等。疗程3至6天。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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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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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3g*6袋 |
复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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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颗粒剂 |
软膏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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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荆芥、地肤子、防风、野菊花、鱼腥草、茯苓、山楂(炒焦)。辅料为糊精、环拉酸钠。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10克内含十一稀酸锌2g,十一稀酸0.5g,醋酸去炎松0.04g,辅料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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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本品为浅棕色至棕褐色颗粒;气香、味甜、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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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0970119 |
国药准字H210229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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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祛风、除湿,清热解毒、止痒。用于儿童风热型或湿热型丘疹性荨麻疹。症状可见脓疱疮、风团、水疱、瘙痒等。疗程3至6天。 |
本品用于手足癣、体癣及股癣。对其他皮肤瘙痒症有一定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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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6至14岁每次1袋,一日3次;3至5岁每次1袋,一日2次;1至2岁每次半袋,一日3次;一岁以下每次半袋,一日2次。 |
外用。一日1~2次。涂于洗净的患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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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个别患儿用药后出现恶心、呕吐,停药后症状可消失。 |
偶见过敏反应和皮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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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忌食油腻鱼虾海鲜类及辛辣食物。 |
1. 局部严重溃烂者禁用。2.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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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在权衡利弊情况下尽可能避免长期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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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
儿童应在成人监护下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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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避免长期大量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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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偶见过敏反应和皮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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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食油腻鱼虾海鲜类及辛辣食物。2.服用或注射某种药物而发生的荨麻疹为药物过敏(药疹)所致,应及时到医院就诊。3.婴儿或患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如出现脓疱疮,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因肾病、糖尿病、黄疸、肿瘤等疾病引起的皮肤瘙痒,应以治疗病因为主,若需用本品时,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3~6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当药物性状发生改变时,不得使用。2. 切忌入口,避免接触眼睛。3. 涂布部位如有灼烧感﹑瘙痒﹑红肿等,应停止用药,洗净,必要时咨询医师。4. 水疱型和磷屑角化型均可用本品,每晚睡前,洗净后,涂于患处,连续4周以上。5. 如使用本品连续4周以上未见好,应复诊。6. 请将本药品放在儿童不宜接触的地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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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