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花消痤丸
通用名称:金花消痤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53021120
生产企业: 昆明中药厂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清热泻火,解毒消肿。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痤疮,粉刺,口舌生疮,胃火牙痛,咽喉肿痛,目赤,便秘,尿黄赤。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OTC甲类 |
处方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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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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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4g*9袋 |
复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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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丸剂(浓缩水丸) |
软膏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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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栀子(炒)160g,金银花160g,黄芩(炒)160g,黄连40g,桔梗160g,薄荷160g,黄柏40g,甘草80g,大黄(酒炙)160g。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10克内含十一稀酸锌2g,十一稀酸0.5g,醋酸去炎松0.04g,辅料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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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本品为黑色的浓缩水丸,丸心黑褐色;味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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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3021120 |
国药准字H210229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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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泻火,解毒消肿。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痤疮,粉刺,口舌生疮,胃火牙痛,咽喉肿痛,目赤,便秘,尿黄赤。 |
本品用于手足癣、体癣及股癣。对其他皮肤瘙痒症有一定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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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克,一日3次。 |
外用。一日1~2次。涂于洗净的患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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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偶见过敏反应和皮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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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孕妇忌服。 |
1. 局部严重溃烂者禁用。2.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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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孕妇忌服。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在权衡利弊情况下尽可能避免长期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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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尚不明确。 |
儿童应在成人监护下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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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尚不明确。 |
避免长期大量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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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方由9味药组成。用于三焦火毒热盛引起的暴风客热、牙痛、风热喉痹、粉刺、便秘。方中黄连苦寒,清热燥湿,泻火解毒,善清中焦邪热;金银花性寒,清热解毒之力颇强,药用其花又能疏散,宣散在表之风热之邪,两药合用,既能清热泻火,解毒燥湿消肿,又兼宣散透邪之功,故以之为主药。黄芩苦寒,用酒炒后可上行泻肺火,清肺热;黄柏苦寒沉降,用之以泻下焦之火,共为辅药。栀子苦寒,通邪三焦之火,导热下行;大黄苦寒,清热泻火通便,使邪热有下泄之途;桔梗辛散苦泄,宣肺利咽,且可载药上行;薄荷辛凉,助金银花疏散风热之邪,且能清头目而利咽喉,共为佐药。甘草甘平,协调诸药,又有解毒、护胃之功,为使药。诸药合用,共奏清热泻火,解毒消肿之效。 |
偶见过敏反应和皮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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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2.脾胃虚弱及便溏者慎用。3.服药后出现胃脘不适,食欲减少,或大便溏软者,应减量或停服。4.感冒时,不宜服用本药。5.切忌以手挤压患处。6.不宜滥用化妆品及外涂药物,必要时应在医师或药师指导下使用。7.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时,如出现不良反应,应停药,并向医师咨询。8.服药四周后仍未见效者,应到医院进一步诊治。9.如有较多囊肿、脓疮、结节等损害者,应去医院就诊。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当药物性状发生改变时,不得使用。2. 切忌入口,避免接触眼睛。3. 涂布部位如有灼烧感﹑瘙痒﹑红肿等,应停止用药,洗净,必要时咨询医师。4. 水疱型和磷屑角化型均可用本品,每晚睡前,洗净后,涂于患处,连续4周以上。5. 如使用本品连续4周以上未见好,应复诊。6. 请将本药品放在儿童不宜接触的地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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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