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昔洛韦乳膏
通用名称:阿昔洛韦软膏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53994
生产企业: 长春海外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单纯疱疹或带状疱疹感染。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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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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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10g:0.3g |
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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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乳膏剂 |
乳膏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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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阿昔洛韦30毫克。辅料:凡士林﹑甘油﹑十八醇﹑十二烷基硫酸钠﹑单硬脂酸甘油酯﹑三氯叔丁醇。 |
醋酸氟轻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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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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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3994 |
国药准字H220214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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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单纯疱疹或带状疱疹感染。 |
本品为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用于过敏性皮炎﹑异位性皮炎﹑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湿疹﹑皮肤瘙痒症﹑银屑病﹑神经性皮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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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局部外用。取适量本品涂患处,成人与小儿均为白天每2小时1次,一日4~6次,共7日。 |
外用,均匀涂于患处,一日2次。封包治疗仅适于慢性肥厚或掌跖部位的皮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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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可见轻度疼痛﹑灼痛﹑刺痛﹑瘙痒以及皮疹等。 |
长期或大面积应用,可引起皮肤萎缩及毛细血管扩张,发生痤疮样皮炎和毛囊炎,口周皮炎,增加对感染的易感染性等。偶可引起变态反应性接触性皮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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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及孕妇禁用。 |
真菌性或病毒性皮肤病禁用,对本药及基质成份过敏者和对其他皮质类固醇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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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生育与孕妇:大剂量注射剂可致动物睾丸萎缩和精子数减少。药物能通过胎盘,动物实验证实对胚胎无影响;哺乳期妇女:药物在乳汁中的浓度为血药浓度的0.6-4.1倍,但未发现引起了乳儿异常。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的安全性尚未确立,必须使用时应进行利弊权衡,仅在获益大于风险时方可使用本品。 |
应权衡利弊后慎用,孕妇不能长期、大面积或大量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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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儿童中未发现特殊不良反应。 |
由于婴儿﹑儿童体表面积相对较大,应尽可能减少药物用量,用药时间不宜过长且不能采用封包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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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老年人由于生理性肾功能的衰退,本品剂量与用药间期需调整。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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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可见轻度疼痛、灼痛、刺痛、瘙痒以及皮疹等。 |
长期或大面积应用,可引起皮肤萎缩及毛细血管扩张,发生痤疮样皮炎和毛囊炎,口周皮炎,增加对感染的易感染性等。偶可引起变态反应性接触性皮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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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 本品仅用于皮肤黏膜,不能用于眼部。 2. 涂药时应戴指套或手套。 3.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4. 涂布部位如有灼烧感﹑瘙痒﹑红肿等,应停止用药,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 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6.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 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 用于破损皮肤,可吸收引起全身性作用。|2. 对并发细菌感染的皮肤病,应与相应的抗生素配用,如感染未改善应停用。|3. 本品不能长期大面积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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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