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昔洛韦片
通用名称:泛昔洛韦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9991075
生产企业: 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
功能主治:适用于带状疱疹和原发性生殖器疱疹。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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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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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10g:0.3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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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乳膏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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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泛昔洛韦,化学名称:2-[2-[9-(2-氨基-9H-嘌呤基)]乙基]-1,3-丙二醇二乙酸酯。 |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阿昔洛韦30毫克。辅料:凡士林﹑甘油﹑十八醇﹑十二烷基硫酸钠﹑单硬脂酸甘油酯﹑三氯叔丁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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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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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91075 |
国药准字H200539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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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带状疱疹和原发性生殖器疱疹。 |
本品用于单纯疱疹或带状疱疹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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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每次0.25g,每日3次,连用7天。 |
局部外用。取适量本品涂患处,成人与小儿均为白天每2小时1次,一日4~6次,共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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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常见不良反应是头痛和恶心,此外尚可见下列反应:1.神经系统:头晕、失眠、嗜睡、感觉异常等。2.消化系统:腹泻、腹痛、消化不良、厌食、呕吐、便秘、胀气等。3.全身反应:疲劳、疼痛、发热、寒战等。4.其他反应:皮疹、皮肤瘙痒、鼻窦炎、咽炎等。5.实验室异常可有ALT、AST增高、血中脂酶增高、淀粉酶增高、胆红素增高、白细胞减低、中性粒细胞减低,偶有血肌酐增高,曾有报道肾功能减退患者应用大剂量本品引起急性肾功能衰竭。 |
可见轻度疼痛﹑灼痛﹑刺痛﹑瘙痒以及皮疹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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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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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及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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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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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与孕妇:大剂量注射剂可致动物睾丸萎缩和精子数减少。药物能通过胎盘,动物实验证实对胚胎无影响;哺乳期妇女:药物在乳汁中的浓度为血药浓度的0.6-4.1倍,但未发现引起了乳儿异常。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的安全性尚未确立,必须使用时应进行利弊权衡,仅在获益大于风险时方可使用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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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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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中未发现特殊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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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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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由于生理性肾功能的衰退,本品剂量与用药间期需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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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可见轻度疼痛、灼痛、刺痛、瘙痒以及皮疹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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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 本品对预防生殖器疱疹的复发,眼部带状疱疹、播散性带状疱疹及免疫缺陷患者疱疹的疗效尚未得到确认。 2. 肾功能不全者喷昔洛韦的表观血浆清除率、肾清除率和血浆清除速率常数均随肾功能的降低而下降,故肾功能不全者应注意调整用法用量。 3. 肝功能代偿的肝病患者无需调整剂量,尚未对肝功能失代偿的肝病患者进行药代动力学研究。 4. 食物对生物利用度无明显影响,口服本品0.5g,一日3次,连续7天,未见喷昔洛韦的蓄积现象。 5. 病毒胸腺嘧啶脱氧核苷激酶或DNA多聚酶的质变可导致HSV或VZV对喷昔洛韦耐药突变株的产生,若病人治疗临床疗效不佳时,应考虑病毒可能对喷昔洛韦耐药。对阿昔洛韦耐药的突变株对喷昔洛韦也耐药。 6. 本品并不能完全治愈生殖器疱疹,是否能够防止疾病传播尚不清楚,但生殖器疱疹可以通过性接触传播,故治疗期间应避免性接触。 7. 药物过量,采用对症及支持治疗,血液透析有助于消除本品。 8. 药物不要放在孩童可触及的地方。 9. 废弃药品包装不应随意丢弃。 |
1. 本品仅用于皮肤黏膜,不能用于眼部。 2. 涂药时应戴指套或手套。 3.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4. 涂布部位如有灼烧感﹑瘙痒﹑红肿等,应停止用药,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 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6.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 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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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