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酸左氧氟沙星片
通用名称:乳酸左氧氟沙星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33922
生产企业: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新昌制药厂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敏感菌引起的:1.泌尿生殖系统感染,包括单纯性、复杂性尿路感染、细菌性前列腺炎、淋病奈瑟菌尿道炎或宫颈炎(包括产酶株所致者);2.呼吸道感染,包括敏感革兰阴性杆菌所致支气管感染急性发作及肺部感染;3.胃肠道感染,由志贺菌属、沙门菌属、产肠毒素大肠杆菌、亲水气单胞菌、副溶血弧菌等所致。4.伤寒。5.骨和关节感染。6.皮肤软组织感染。7.败血症等全身感染。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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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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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0.1g(10万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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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片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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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乳酸左氟沙星。 |
主要成份乙酰螺旋霉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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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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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33922 |
国药准字H440222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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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敏感菌引起的:1.泌尿生殖系统感染,包括单纯性、复杂性尿路感染、细菌性前列腺炎、淋病奈瑟菌尿道炎或宫颈炎(包括产酶株所致者);2.呼吸道感染,包括敏感革兰阴性杆菌所致支气管感染急性发作及肺部感染;3.胃肠道感染,由志贺菌属、沙门菌属、产肠毒素大肠杆菌、亲水气单胞菌、副溶血弧菌等所致。4.伤寒。5.骨和关节感染。6.皮肤软组织感染。7.败血症等全身感染。 |
本品适用于敏感葡萄球菌﹑链球菌属和肺炎链球菌所致的轻﹑中度感染,如咽炎﹑扁桃体炎﹑鼻窦炎﹑中耳炎﹑牙周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非淋菌性尿道炎﹑皮肤软组织感染,亦可用于隐孢子虫病﹑或作为治疗妊娠期妇女弓形体病的选用药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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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常用量:1.支气管感染、肺部感染:一次0.2g,一日2次,或一次0.1g,一日3次,疗程7~14日。2.急性单纯性下尿路感染:一次0.1g,一日2次,疗程5~7日;复杂性尿路感染:一次0.2g,一日2次,或一次0.1g,一日3次,疗程10~14日。3.细菌性前列腺炎:一次0.2g,一日2次,疗程6周。成人常用量为一日0.3~0.4g,分2~3次服用,如感染较重或感染病原体敏感性较差者,如铜绿假单胞菌等假单胞菌属细菌感染的治疗剂量也可增至一日0.6g,分3次服。 |
1.成人剂量:一次0.2~0.3g,一日4次,首次加倍。2.小儿剂量:每一日按体重20~30mg/kg,分4次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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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详见说明书。 |
病人对本品耐受性良好,不良反应主要为腹痛﹑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常发生于大剂量用药时,程度大多轻微,停药后可自行消失。变态反应极少,主要为药疹。未发现肝﹑肾功能损害及血﹑尿常规异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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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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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本品、红霉素及其他大环内酯类过敏的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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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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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品可透入胎盘,故在孕妇中应用需充分权衡利弊后决定是否应用。尚无资料显示乙酰螺旋霉素是否经乳汁排泄,但由于许多大环内酯类药物可经乳汁排泄,故哺乳期妇女宜慎用本品,如必须应用时应暂停哺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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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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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个月以内小儿患者的疗效及安全性尚未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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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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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肾功能正常的老年患者不需减量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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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病人对本品耐受性良好,不良反应主要为腹痛、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常发生于大剂量用药时,程度大多轻微,停药后可自行消失。变态反应极少,主要为药疹。未发现肝、肾功能损害及血、尿常规异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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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 服用期间避免强烈阳光或紫外线照射;2. 肝肾功能不全患者需调整剂量;3.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4. 过敏体质患者慎用;5. 儿童用药需在医生指导下进行。 |
1.由于肝胆系统是乙酰螺旋霉素排泄的主要途径,故严重肝功能不全患者慎用本品。2.轻度肾功能不全患者不需作剂量调整,但乙酰螺旋霉素在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中的使用尚缺乏资料,故应慎用。3.如有过敏反应,立即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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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