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硝唑含漱液
通用名称:甲硝唑含漱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0950356
生产企业: 山西云中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牙龈炎,牙周炎等口腔炎症的辅助治疗。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处方药 |
非处方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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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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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200ml:1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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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口服溶液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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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主要成份:甲硝唑。 |
本品主要成份对乙酰氨基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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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本品为无色或微黄色的澄明液体,味苦带微甜,有特殊香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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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山西云中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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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50356 |
国药准字H150201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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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牙龈炎,牙周炎等口腔炎症的辅助治疗。 |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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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含漱用,一日3次,每次取本品0.5毫升(约10滴)加纯化水或清水50毫升,摇匀后备用,成人每次10毫升,儿童5毫升,含漱2~5分钟后吐弃。 |
口服。 1.6~12岁儿童,一次0.5片。 2.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1片,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得超过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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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1. 偶见味觉改变和口腔粘膜微刺痛﹑恶心﹑呕吐等,停药后可消失。2. 因本品可自粘膜吸收,长期大量使用后可能产生与全身用药相同的不良反应,如:可逆性粒细胞减少;头痛﹑眩晕﹑癫痫发作和周围神经病变等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及发热﹑阴道念珠菌感染﹑膀胱炎﹑尿液颜色发黑等其他反应。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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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对本品或吡咯类药物过敏患者以及有活动性中枢神经疾病和血液病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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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动物实验发现,甲硝唑腹腔给药后,对胎仔有毒性。而目前对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尚缺乏足够和严密的对照研究,因此,孕妇禁用,哺乳期妇女应用本品时应暂停哺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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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儿童应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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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老年人由于肝功能减退,应用本品时药代动力学有所改变,因此应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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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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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 使用前应振摇。2. 使用中发生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或过敏反应,应及时停药。3. 接受抗凝血药治疗的患者﹑肝﹑肾功能减退者应慎用。4. 用药期间不应饮用含酒精的饮料。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 3.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4.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6.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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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