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应龙八宝眼膏
通用名称:马应龙八宝眼膏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2021455
生产企业: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清热退赤,止痒去翳。用于风火上扰所致的眼睛红肿痛痒、流泪。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OTC甲类 |
OTC甲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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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 |
马应龙 |
荣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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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5g |
10ml*6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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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眼膏剂 |
合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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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炉甘石、冰片、硼砂、牛黄、珍珠、麝香、琥珀、硇砂。 |
麻黄﹑苦杏仁(炒)﹑石膏﹑黄芩﹑板蓝根﹑北豆根﹑甘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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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本品为浅土黄色的软膏;气香,有清凉感。 |
小儿清热止咳口服液为棕黄色的液体,久置有少量的沉淀;味甘、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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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荣昌制药(淄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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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2021455 |
国药准字Z20143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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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退赤,止痒去翳。用于风火上扰所致的眼睛红肿痛痒、流泪。 |
清热,宣肺,平喘,利咽。本品用于小儿外感,邪毒内盛,发热恶寒,咳嗽痰黄,气促喘息,口干音哑,咽喉肿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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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点入眼睑内。一日2~3次。 |
口服,一至二岁每次服3~5ml,三至五岁每次服用5~10ml,六至十四岁每次服用10~15ml。一日三次,用时摇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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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少数有明显沙涩磨痛,应停药。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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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1.忌烟、酒、辛辣油腻食物,忌鱼、虾等腥物;忌内服。2.孕妇禁用。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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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孕妇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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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应用。 |
口服,一岁至二岁一次3~5ml,三岁ml五岁5~10 ml,六岁至十四岁一次10~15 ml,一日3次,用时摇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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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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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方共由8味药组成。用于湿热蕴结而致的目疾。方中以炉甘石为主药,以退赤去翳、收涩止痒。以硼砂、冰片、牛黄清热散火、消肿退翳为辅药。珍珠、硇砂、琥珀清热化瘀去翳、收涩生肌为佐,麝香芳香走窜、通闭,能引药入腹理为使。全方配伍以退赤消肿、收涩止痒定痛为专功。 |
1.小儿脏腑娇嫩,形气未充,卫外功能差,易感受外邪。外邪所袭肌表,必先侵扰肺部,肺失清肃而致咳嗽,小儿系纯阳之体,又风为阳邪,外感后病邪易化热,故小儿咳嗽以热症为最多,该药清宣肺热,止咳平喘而对症治疗。2.成分有麻黄、石膏、黄芩、苦杏仁、甘草等组成。方中麻黄宣肺解表、平喘止咳,石膏清肺泄热,生津液,二者相辅相制,一宣一降,一辛一寒,热邪得清,肺气宣发宿降有权,则咳喘有止。3.又配苦杏仁助麻黄平喘止咳。4.降肺气,黄芩助石膏清肺泄热,泻火解毒,消炎抗菌。板兰根、北豆根、甘草三药清热、解毒又利咽散肿。5.诸药合用,达到宣肺气、清肺热、止咳、化痰、平喘之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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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油腻食物,忌鱼、虾等腥物。2.本品为外用,忌内服。3.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应用。4.用药时有异感或用药3天后症状无改善者应到医院就诊。5.如与其它眼药同用,应在间隔1小时后方可。6.药物应用后应无明显沙涩磨痛方可应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高血压、心脏病患儿慎用。糖尿病患儿、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6.咳喘加重应及时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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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