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酸苯海拉明片
通用名称:盐酸苯海拉明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4021492
生产企业: 临汾宝珠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皮肤黏膜的过敏,如荨麻疹、过敏性鼻炎、皮肤瘙痒症、药疹,对虫咬症和接触性皮炎也有效。亦可用于预防和治疗晕动病。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
| 商标 |
|
||
| 规格 |
25mg*100片 |
每粒装0.27g |
|
| 剂型 |
片剂 |
胶囊剂 |
|
| 主要成分 |
盐酸苯海拉明。 |
本品主要成分为灵芝。 |
|
| 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 |
|
|
|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4021492 |
国药准字Z32020024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皮肤黏膜的过敏,如荨麻疹、过敏性鼻炎、皮肤瘙痒症、药疹,对虫咬症和接触性皮炎也有效。亦可用于预防和治疗晕动病。 |
本品用于宁心安神,健脾和胃。本品用于失眠健忘,身体虚弱 ,神经衰弱。 |
|
| 用法用量 |
1.成人常用量:饭后服药口服,一次25~50mg, 一日2~3次。 |2.用于防治晕动病时,宜在旅行前1~2小时,最少30分钟前服用。 |
口服,一次2粒,一日3次。 |
|
| 不良反应 |
1.常见头晕、头昏、恶心、呕吐、食欲缺乏以及嗜睡。2.偶见皮疹、粒细胞减少。 |
尚不明确。 |
|
| 禁忌 |
1.对其他乙醇胺类药物高度过敏者禁用。2.新生儿、早产儿禁用。3.重症肌无力者、闭角型青光眼、前列腺肥大患者禁用。 |
外感发热患者忌服。 |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1.妊娠期服用本品,有使婴儿腭裂、腹股沟疝和泌尿生殖器官畸形发生率增多的可能,孕妇应慎用。|2.本品有少量可从乳汁排出,哺乳期妇女不宜使用。 |
尚不明确。 |
|
| 儿童用药 |
新生儿、早产儿禁用。 |
尚不明确。 |
|
| 老人用药 |
可发生反应迟钝、头晕等。 |
尚不明确。 |
|
| 药理作用 |
为乙醇胺的衍生物,抗组胺效应不及异丙嗪,作用持续时间也较短,镇静作用两药一致,有局麻、镇吐和抗M胆碱样作用。 |
尚不明确。 |
|
| 注意事项 |
1.幽门十二指肠梗阻、消化性溃疡所致的幽门狭窄、膀胱颈狭窄、甲状腺功能亢进、心血管病、高血压、下呼吸道感染(如支气管炎、气管炎、肺炎)及哮喘患者不宜使用本品。2.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3.老年人、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4.肾功能障碍患者,本品在体内半衰期延长,因此,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宜餐后服。|2.服本品一周后症状未见改善,或症状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
|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