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榔十三味丸(高尤-13)
通用名称:槟榔十三味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5021616
生产企业: 乌兰浩特中蒙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调节“赫依”,安神止痛。用于心悸,失眠,精神失常,游走刺痛、强迫症、精神分裂症、抑郁症、更年期综合症、神经衰弱、癔病、学生自闭症、考前综合症、焦虑症、躁狂症等精神疾病。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
| 商标 |
|
||
| 规格 |
15g*2瓶 |
每粒装0.27g |
|
| 剂型 |
丸剂(水丸) |
胶囊剂 |
|
| 主要成分 |
槟榔、沉香、肉豆蔻、丁香、木香、广枣、制草乌、干姜、荜茇、胡椒、紫硇砂、当归、葶苈子。 |
本品主要成分为灵芝。 |
|
|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水丸;气香,味辛、微咸。 |
|
|
|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5021616 |
国药准字Z32020024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调节“赫依”,安神止痛。用于心悸,失眠,精神失常,游走刺痛、强迫症、精神分裂症、抑郁症、更年期综合症、神经衰弱、癔病、学生自闭症、考前综合症、焦虑症、躁狂症等精神疾病。 |
本品用于宁心安神,健脾和胃。本品用于失眠健忘,身体虚弱 ,神经衰弱。 |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9~13丸,一日1~2次,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2粒,一日3次。 |
|
|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
| 禁忌 |
孕妇忌服。 |
外感发热患者忌服。 |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孕妇忌服。 |
尚不明确。 |
|
| 儿童用药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
| 老人用药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
|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
| 注意事项 |
本品含有乌头碱,应严格在医生指导下按照规定量服用。不得任意增加服用量和服用时间。服药后如果出现唇舌发麻、头痛头昏、腹痛腹泻、心烦欲呕、呼吸困难等情况,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治。有文献报道酒能增加乌头类药物的毒性而易导致中毒。 |
1.本品宜餐后服。|2.服本品一周后症状未见改善,或症状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
|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