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芝胶囊
通用名称:灵芝胶囊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32020024
生产企业: 江苏聚荣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宁心安神,健脾和胃。本品用于失眠健忘,身体虚弱 ,神经衰弱。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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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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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每粒装0.27g |
2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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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胶囊剂 |
片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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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灵芝。 |
盐酸苯海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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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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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2020024 |
国药准字H440228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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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宁心安神,健脾和胃。本品用于失眠健忘,身体虚弱 ,神经衰弱。 |
本品用于帕金森病、帕金森综合征。也可用于药物引起的锥体外系疾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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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粒,一日3次。 |
口服。1.帕金森病﹑帕金森综合征,开始一日1~2mg,以后每3~5日增加2mg,至疗效最好而又不出现副反应为止,一般一日不超过10mg,分3~4次服用,须长期服用。极量一日20mg。2.药物诱发的锥体外系疾患,第一日2~4mg,分2~3次服用,以后视需要及耐受情况逐渐增加至5~10mg。老年患者应酌情减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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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常见口干、视物模糊等,偶见心动过速、恶心、呕吐、尿潴留、便秘等。长期应用可出现嗜睡、抑郁、记忆力下降、幻觉、意识混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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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外感发热患者忌服。 |
青光眼,尿潴留,前列腺肥大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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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尚不明确。 |
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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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尚不明确。 |
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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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尚不明确。 |
老年人长期应用容易促发青光眼。伴有动脉硬化者,对常用量的抗帕金森病药容易出现精神错乱、定向障碍、焦虑、幻觉及精神病样症状,应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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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常见口干、视物模糊等,偶见心动过速、恶心、呕吐、尿潴留、便秘等。长期应用可出现嗜睡、抑郁、记忆力下降、幻觉、意识混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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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宜餐后服。|2.服本品一周后症状未见改善,或症状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幽门十二指肠梗阻、消化性溃疡所致幽门狭窄、膀胱颈狭窄、甲状腺功能亢进、心血管病、高血压以及下呼吸道感染(包括哮喘)者不宜用本品。2 对其他乙醇胺类高度过敏者,对本品也可能过敏。3 应用本药后避免驾驶车辆、高空作业或操作机器。4 肾功能衰竭时,给药的间隔时间应延长。5 本品的镇吐作用可给某些疾病的诊断造成困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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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