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芝胶囊
通用名称:灵芝胶囊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32020024
生产企业: 江苏聚荣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宁心安神,健脾和胃。本品用于失眠健忘,身体虚弱 ,神经衰弱。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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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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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每粒装0.27g |
0.1g(素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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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胶囊剂 |
片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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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灵芝。 |
主要成份、盐酸金刚烷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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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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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2020024 |
国药准字H230207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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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宁心安神,健脾和胃。本品用于失眠健忘,身体虚弱 ,神经衰弱。 |
本品用于帕金森病、帕金森综合征、药物诱发的锥体外系疾患,一氧化碳中毒后帕金森综合征及老年人合并有脑动脉硬化的帕金森综合征。也用于防治A型流感病毒所引起的呼吸道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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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粒,一日3次。 |
口服给药。|1.成人:|(1)帕金森病、帕金森综合征,一次100mg,一日1~2次,一日最大剂量为400mg。|(2)抗病毒,成人 一次200mg,一日1次或一次100mg,每12小时1次。|2.儿童:|(1)1~9岁小儿按体重一次1.5~3mg/kg,8小时一次,或一次2.2~4.4mg/kg,12小时一次。|(2)9~12岁小儿,每12小时100mg。|(3)12岁及12岁以上,用量同成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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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眩晕、失眠和神经质,恶心、呕吐、厌食、口干、便秘。偶见抑郁、焦虑、幻觉、精神错乱、共济失调、头痛,罕见惊厥。少见白细胞减少、中性粒细胞减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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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外感发热患者忌服。 |
对本品过敏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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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尚不明确。 |
1. 本品可通过胎盘,在动物实验已发现大鼠每日用50mg/kg(为人类常用量的12倍)时,对胚胎有毒性且能致畸胎,孕妇应慎用。|2. 本品可由乳汁排泄,哺乳期妇女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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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尚不明确。 |
新生儿和1岁以下婴儿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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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尚不明确。 |
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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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眩晕、失眠和神经质,恶心、呕吐、厌食、口干、便秘。偶见抑郁、焦虑、幻觉、精神错乱、共济失调、头痛,罕见惊厥。少见白细胞减少、中性粒细胞减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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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宜餐后服。|2.服本品一周后症状未见改善,或症状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下列情况下应在严密监护下使用、有癫痫史、精神错乱、幻觉、充血性心力衰竭、肾功能不全、外周血管性水肿或直立性低血压的患者。治疗帕金森病时不应突然停药。用药期间不宜驾驶车辆,操纵机械和高空作业。每日最后一次服药时间应在下午4时前,以避免失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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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