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酸文拉法辛胶囊
通用名称:盐酸文拉法辛胶囊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66157
生产企业: 成都倍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抑郁症。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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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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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25mg*16粒 |
每粒装0.27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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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胶囊剂 |
胶囊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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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盐酸文拉法辛C。 |
本品主要成分为灵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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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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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6157 |
国药准字Z32020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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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抑郁症。 |
本品用于宁心安神,健脾和胃。本品用于失眠健忘,身体虚弱 ,神经衰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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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 开始剂量为一次25mg,一日2~3次,数周后逐渐增至一日75mg~225mg,分2~3次口服。最高量为一日350mg。可与食物同时服用。 |
口服,一次2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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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可有胃肠道不适如恶心,厌食,腹泻等。亦可出现头痛,不安,无力,嗜睡,失眠,头晕或震颤等。少见不良反应有过敏性皮疹及性功能减退。可引起血压升高,且与剂量呈正相关。大剂量时可诱发癫痫。突然停药可见撤药综合症如失眠,焦虑,恶心,出汗,震颤,眩晕或感觉异常等。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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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正在服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的患者禁用。 |
外感发热患者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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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慎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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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慎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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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慎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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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非临床研究显示,文拉法辛及其活性代谢物O-去甲基文拉法¥是5-HT、NE再摄取的强抑制剂,是多巴胺的弱抑制剂。体外试验未发现文拉法辛及O去甲基文拉法辛对M胆碱受体、H1组胺受体、a 1-肾上腺素能受体有明显的亲和力。文拉法辛及0-去甲基文拉法辛无MAO抑制活性。动物试验显示,文拉法辛对醋酸、啤酒酵母、光热刺激所致的小鼠或大鼠疼痛模型有镇痛作用。毒理研究遗传毒性文拉法辛及O-去甲基文拉法辛Ames试验、CHO/HGPRT哺 乳动物细胞正向基因突变试验结果均为阴性。文拉法辛BALB/c-3T3小鼠细胞转化试验、CHO细胞姐妹染色体交换试验、大鼠微核试验结果均为阴性。0-去甲基文拉法辛CHO染色体畸变试验结果为阴性,大鼠微核试验结果为阳性。生殖毒性按mg/m推算(以下同),雄性大鼠经口给药剂量达最大推荐人用剂量的2倍时,未见对生育力的影响。大鼠和家兔妊娠和哺乳期间经口给药,剂量分别为最大推荐人日用剂量的2.5倍和4倍时,未见畸形,但可见大鼠幼仔体重减轻、死产率增加、哺乳前5天死亡幼仔数增加。动物死亡原因不明,对幼仔死亡的无影响剂量为最大推荐人日用剂量的0.25倍。致癌性小鼠经口给予文拉法辛剂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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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 闭角型青光眼、癫痫患者慎用。2. 严重心脏疾患、高血压、甲状腺疾病、血液病患者慎用。3. 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或减少用量。4. 用药过程中应监测血压,血压升高应减量或停药。5. 停用时应逐渐减少剂量,已应用本品6周或更长时间者,应在2周内逐渐减量。6. 患者出现有转向躁狂发作倾向时应立即停药。7. 用药期间不宜驾驶车辆、操作机械或高空作业。 |
1.本品宜餐后服。|2.服本品一周后症状未见改善,或症状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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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