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酸氟伏沙明片
通用名称:马来酸氟伏沙明片
批准文号:注册证号H20160193
生产企业: MYLAN LABORATORIES SAS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抑郁症及相关症状的治疗。强迫症症状治疗。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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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 |
Abbot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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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50mg*30片 |
每粒装0.27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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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片剂 |
胶囊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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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马来酸氟伏沙明。除活性成分外,尚含有下列赋形剂:甘露糖醇、玉米淀粉、明胶淀粉、硬脂富马酸钠、胶体二氧化硅、羟丙基甲基纤维素、聚乙二醇6000、滑石粉、二氧化钛(E171)。本药不含乳糖、糖类(E121)。 |
本品主要成分为灵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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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本品为白色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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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MYLAN LABORATORIES SA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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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注册证号H20160193 |
国药准字Z32020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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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抑郁症及相关症状的治疗。强迫症症状治疗。 |
本品用于宁心安神,健脾和胃。本品用于失眠健忘,身体虚弱 ,神经衰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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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 1.抑郁症:推荐起始剂量为每日1片或2片(以马来酸氟伏沙明计50mg或100mg),晚上一次服用。建议逐渐增量直至有效。常用有效剂量为每天2片(以马来酸氟伏沙明计100mg)且可根据个人反应调节,个别病例可增至每日6片(以马来酸氟伏沙明计300mg)。若每日剂量超过3片(以马来酸氟伏沙明计150mg),可分次服用。世界卫生组织要求,患者症状缓解后,继续服用抗抑郁制剂至少6个月。马来酸氟伏沙明用于预防抑郁症复发的推荐剂量为每日2片(以马来酸氟伏沙明计100mg)。 2.强迫症:推荐的起始剂量为每日1片(以马来酸氟伏沙明计50mg),服用3~4天。通常有效剂量在每日2片~6片(以马来酸氟伏沙明计100mg~300mg)之间。应逐渐增量直至达到有效剂量。成人每日最大剂量为6片(以马来酸氟伏沙明计300mg),8岁以上儿童和青少年每日最大剂量为4片(以马来酸氟伏沙明计200mg)。单剂量口服可增至每日3片(以马来酸氟伏沙明计150mg),睡前服,若每日剂量超过3片(以马来酸氟伏沙明计150mg),可分2~3次服。如已获得良好的治疗效果,可继续应用此根据个人反应调整的剂量。如果服药10周内症状没有改善应继续使用本品。尽管尚无系统资料提示应用氟伏沙明持续治疗的最长时间,由于强迫症是一种慢性疾病,可以考虑在相应患者人群中治疗时间大于10周。根据病人情况仔细调整剂量,使病人接受尽可能低的有效剂量,并应定期评估是否继续治疗。也可考虑合并行为疗法。对肝肾功能异常的患者,起始剂量应较低并密切监控。 本品宜用水吞服,不应咀嚼。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2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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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常见的不良反应是恶心、有时伴呕吐,服药2周后通常会消失。在对照的临床观察中出现的发生率大于1或大于安慰剂组的其它不良反应报告有:中枢神经系统-嗜睡、眩晕、头痛、失眠、紧张、激动、焦虑、震颤;消化系统-便秘、厌食、消化不良、腹泻、腹部不适、口干、不适;皮肤-多汗;其它-无力、心悸、心动过速。其它五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类似,极个别报道有低钠血症,停用luvox此情况逆转。一些患者可能由于抗利尿激素分泌异常综合征引起。大部分病例为老年患者。出血性疾病:见“注意事项”。体重增加或减少偶有报道。如luvox突然停药,下列症状偶有发生:头痛、恶心、头晕或焦虑。上述症状有些可能因患者本身的抑郁症所致而不一定与药物相关。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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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本品禁与单氨氧化酶抑制剂(MAOls)合用,如果病人由服用单氨氧化酶抑制剂改服本品,治疗初期应注意。 如为不可逆转的单氨氧化酶抑制剂,至少应停药2周。 如为可逆转的单氨氧化酶抑制剂(如吗氯贝胺)可于停药后1天改服本品。若停用本品治疗,在改用单氨氧化酶抑制剂之前至少应停药1周。本品禁用于对马来酸氟伏沙明或其他辅料过敏的患者。 |
外感发热患者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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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动物繁殖实验未发现高剂量的本药对繁殖能力的损害及致畸作用。但通常孕期应慎服任何药物。本药可少量排入乳汁,故服药期间应停止哺乳。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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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因临床数据不足,本品不推荐给儿童使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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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老年人常规用量与年轻患者相比无显著临床差异。然而,对老年患者调整剂量时,应缓慢增量。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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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品是唯一具有单环结构的选择性5-羟色胺(5-HT)再摄取抑制剂(SSRI),通过选择性抑制中枢神经突触前膜对5-HT的再摄取,增加突触间隙5-HT的有效浓度而发挥抗抑郁作用。本品阻断5-HT再摄取的作用强于氟西汀、阿米替林、丙咪嗪、去甲丙咪嗪,但比帕罗西汀、舍曲林和丙酞普兰弱。本品对多巴胺及去甲肾上腺素的摄取几乎无作用,对α和β-肾上腺素、M-胆碱能、组胺H1等受体无亲和力,因而没有与这些受体结合所产生的不良反应,如口干、便秘、镇静、锥体外系症和直立性低血压等。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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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抑郁症病人自身常有自杀倾向,常在症状明显改善前持续出现。 2.对肝或肾功能异常的病人,起始剂量应较低并密切监控。偶尔无已知肝功异常的患者服药后出现肝酶升高,且多伴临床症状。若出现此情况,应立即停药。 3.动物实验未发现本品可引发惊厥,但有癫痫史的患者应慎用,如惊厥发生应立即停用本品。 4.老年人常规用量与年轻患者相比无显著临床差异。然而,对老年患者调整剂量时,应缓慢增量。 Luvox在临床上可引起轻微心律减慢(2-6次/分)。 因临床数据不足,本品不推荐给儿童使用。 5.有报告应用五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有皮肤粘膜异常出血,如淤斑和紫癜。同时应用影响血小板功能的药物(TCAs,阿斯匹林,NSAIDs等)。以及有不正常出血史患者慎用。 |
1.本品宜餐后服。|2.服本品一周后症状未见改善,或症状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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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